2010年6月21日 星期一

文章分享 培養兒女 5-1

 文章分享 培養兒女----史哈拿

孩子是我們塑造出來的。從前在斯巴達,當孩子犯了罪,他的父親要受處罰。而今天,如果按照嚴格的審判,會有成千的父母應該與少年感化院或監獄中的孩子調換位置。或者,可能很多次應當是母親或褓姆罰站在牆角,而不是孩子。我曾經仔細觀察一些孩子的生活,而且我不斷地發覺他們那麼不聽話,顯然是被照顧他們的成年人直接或間接引發和培養的。他們的反抗是由嚴酷、不平、不夠體諒或嘲笑所引起的,然後他們又因為我們所造成的頑劣而受到處罰。
  成年人似盼望孩子以耐心且溫柔的態度來忍受其實他們自己一刻也無法彼此容忍的待法。他們似乎認為孩子沒有感覺,也沒有任何他們必須尊重的權利。我想要是他們能跟孩子交換一下地位他們會有何等不同的看法!
  因此,我想最基本的養育原則就是同情。我的意思是母親必須對孩子具有真實的同情。她必須把自己放在他的地位上,並且必須透過他們的眼光來看事情。若不是這樣,她就無法公正地或智慧地訓練孩子。我們有時似乎忘了孩子也是人,他們並不是長大才變為人的,乃是生來就是,而且也生來就有人類一切的特性。因此,我們可以從我們自己的感覺來瞭解孩子處在某種待法之中會有什麼樣的反應。太少人瞭解這一點,很多人似乎認為他們在對待孩子時一般禮節可以撇在一邊,不管孩子們多少有點無助、無法自衛。成人的權力很大,很多時候父母和其他的人就利用這種無限的權力,以無禮、粗魯、不仁慈、不公正和不公平來對待孩子,如果他們以這樣的態度來對待成人將會受到大眾的指責。
  「你要別人怎樣待你,你也要怎樣待人」,這是一項穩妥的原則。成人不喜歡在別人面前被挑毛病,不喜歡他們的臉、身材個性的特徵成為話題,不喜歡別人不停地嘮叨著,不喜歡嚴厲、粗魯、無禮、嘲笑、不公、不平。因此成人若利用自己權威的地位以無情和粗魯的態度來對待孩子,這實在是嚴重地違背了神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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