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8日 星期六

文章分享: 禁食與禱告

禁食與禱告

  基督徒都很熟悉禁食禱告這一件事,可惜許多人會錯了意,把這看作平常。我怕說,真懂得甚麼叫作禁食禱告的人並不多。現在我們要回到聖經裡面,好好的來看這一件事。

聖經最開頭題到禱告的地方,並沒有說到要禁食。你沒有看到挪亞禁食禱告,也沒有看見亞伯拉罕禁食禱告。一直等到摩西的時候,雖然聖經沒有明文記載他禁食禱告,但你我應當信,他上西乃山,四十天之久在神面前是禁食禱告的。再往下來,聖經就常讀到禁食禱告的事。特別到了新約,禁食就很明顯的和禱告發生了重大的關係。新約題到第一個禁食的人,就是施浸約翰。馬太十一章十八節說,施浸約翰來了,也不喫,也不喝。當然,那不是指著約翰絕對禁食,乃是指著他無分於人世間的享樂。所以約翰一面是不喫不喝,一面還喫蝗蟲野蜜。(三。)但無論如何,他可以列在禁食的人當中。

新約聖經裡第二個禁食的人就是主耶穌。主一開頭出來事奉的時候,就在神面前禁食四十天,以後祂在教訓裡,也說到一些關乎禁食的事。祂說,當祂和門徒同在的時候,門徒是不需要禁食的,但等祂離開時,他們就要禁食。(可二~。)又說,有的鬼光靠禱告不能趕出去。(太十七。)所以從主耶穌的榜樣可以看出,祂實在是一個禁食的人;同時在祂的教訓裡頭也給我們看見,禁食到底是怎樣一回事。再往下去,到了使徒時代,聖經給我們看見,使徒們常有禁食禱告的事。行傳十三章很清楚記載說,有五個先知教師,在安提阿教會中等候神的時候,他們是在那裡禁食禱告。尤其是當他們中間有兩個人奉差遣要往外邦去的時候,他們還是在那裡禁食禱告,然後纔打發出去。禁食的記載到了行傳十三章,可以說是達到高峰。

我很簡單的把聖經裡關乎禁食和禱告的關係點了一下,從這些記載裡頭我們可以看出,禁食和禱告到底有甚麼關係。或者說,在禱告裡禁食有甚麼意義。

壹 禁食是人接受重大責任的自然表現

第一,禁食乃是人在神面前接受一個重大責任的時候,一種自然的表現。在這個時候,人自然要禁食。我們作人的經歷也能證實這一點。當我們在人生歷程中遇到一件大事的時候,也是常常不能喫飯。不錯,有的事情是叫我們快樂得能多喫,但也有的事情是叫我們壓得不能喫了。因為所遇到的事情太大,責任太重,我們很自然的喫不下甚麼;一直等到事情作完,責任卸去,我們纔鬆了一口氣,恢復正常的生活。同樣,當我們從神那裡接受一件大事的時候,我們的裡面相當有感覺,所以不必故意禁食也等於禁食。摩西在西乃山上因著從神面前接受一個重大的責任,所以他四十天在那裡不能喫飯。慢慢的你看見,主耶穌出來作工,接受了重大的責任,祂也不能喫飯了。不是說祂真的不能喫飯,乃是說祂無心喫飯,好像裡面沒有地方容納飲食。到了行傳十三章,那些先知和教師也是因著有一件天大的事臨到他們身上,他們全人都得省出來為著這個責任,所以也自然的禁食禱告。這是禁食的第一個意義。

貳 禁食是人的絕對表示

第二,禁食乃是人站在神這一面的絕對表示。我們在爭戰的禱告裡說過,禱告是人在宇宙間表示說,人是站在神這一面來反對撒但的。而禁食乃是這一種禱告的絕對表示。今天人要表示他對一件事的絕對,他就絕食。同樣的,人在一件事上,要表示絕對站在神這一面來反對撒但,也是用禁食來表示。如果你一面為著一件事禱告,一面能喫飯,那就是說,你還沒有絕對的站在神這一面,你的態度還不彀堅決。所以弟兄姊妹們禱告的時候,不要輕易的就禁食。總得記住,禁食乃是說,在這裡有一件重大的事,在這件事上,我的態度、我的存心,是百分之百絕對的站在神這一面來反對神的仇敵。

參 禁食是放棄合法的權利

第三,禁食本身的意義,就是放棄合法的權利。人生沒有第二件事比喫飯再合法。神把人造好之後,第一為人安排的就是喫飯的問題。創世記第一章,神照著祂的形像造人之後,馬上規定把菜蔬和果子給人作食物,所以人喫飯是合法的。人在這裡禁食,就是表示說,為著要承接一件重大的事,把最合法的權利都放棄了。

禁食既是放棄合法的權利,就我們在許多的事上也應當學習放棄合法的權利。若是在生活上還放不下享受,而單單在那裡禁食,這樣的禁食是沒有意思的。主耶穌的生活和祂的禁食是合得來的,因為祂在地上作人的時候,許多合法的權利都放棄了。主耶穌一生的生活,就是禁食的原則。祂放棄了合法的權利,放棄了應得的享受,所以祂雖然沒有天天禁食,卻是天天活在禁食的原則裡面。

肆 禁食是人不顧自己的表示

第四,禁食也是人不顧自己,甚至不顧惜性命的一個表示。這就是中國人所說的不顧生死。喫飯和人的生存關係最密切,若不喫飯就會餓死,所以禁食就是拿性命來作抵押。禁食的意思就是說,我寧可死,也要這件事成就。我以性命相爭,以生死相爭。有的時候,人在機關裡作事,為著一件事常以去留相爭,你贊成我的意思就留,不贊成我的意思就去。請大家記得,禁食乃是以生死相爭,是寧可死也不肯讓這件事過去,寧可死也要讓這件事向前。以生命來作抵押,以生死來爭取,這就是禁食的一個表示。

為此若是我們為一個重擔禱告,心裡還能顧到前途,顧到命運,顧到生死,請大家記得,我們可以禱告,但是不必禁食。你若真要為一件事禁食禱告,你就該有一種光景,是把性命擺在一邊。如同保羅所說的,我不以性命為念。(徒二十。)當保羅末次要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一路上到處有信徒警告他說,你到那裡一定要遭受到鎖鍊,遇到危險。他們把保羅勸到一個地步,保羅沒有法子忍受,就說,你們為甚麼使我心碎呢?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二一。)請大家記得,這就是禁食的原則。禁食不光是你把合法的權利放棄了,並且是把性命都擺上去。所以有的時候我們會覺得,我們的禁食沒有意義,因為不過是在外面有一點表示,裡面並沒有甚麼兩樣。禁食乃是說,有一件事壓到你的身上,你以性命來爭取,你寧可死也不能讓這件事這樣過去,寧可死也要向神證實這件事。有這樣強烈的感覺,禁食纔有意義。

伍 禁食是要神的旨意成全,撒但失敗

第五,禁食乃是要神的旨意成全,要撒但失敗。聖經裡所記載的禁食禱告,若不是為著神的旨意成全,就是為著趕逐魔鬼,你不容易找出一個例子是為著人自己的好處。所以我們可以斷定的說,真實的禁食乃是一面要神的旨意成全,一面要撒但被除去。也許你說,我們為著病得醫治來禁食禱告,這也能說是要神的旨意成全,要撒但被除去麼?問題就在這裡,你若是僅僅為著自己的疾病禱告,你的觀念、你的眼光,單純是要神來醫治你,你這樣禁食是沒有用的。乃是當你蒙憐憫、蒙光照、蒙帶領,到了一個地步,你在疾病中即使沉重到沒有希望痊愈了,你還能在神面前辦一個交涉說,神,若是你留我在地上,我願意今後的年日絕對的為著你;若是不然,求你叫我速速死去。我不願意在地上為自己活著。神,我今天在這裡求你作一件事,叫我得醫治,叫我今後的年日完全為你活著。你若是有這一種光景,這一種心境,這一種觀念,那你是已經在那裡禁食了。我信差不多的疾病,到這時候會得醫治。

我附帶說幾句話。千萬不要信,神醫是絕對沒有條件的,是無限量的。就著神的權能來說,固然是無限量的,但是就著得著神醫的人來說,還是有限量的。我願意告訴弟兄姊妹,已過那些得著神醫的人,他們得著醫治之後,末了還是死去了。拉撒路甚至已經從死裡復活了,最後還是死去了。無限的得著神醫,必須等到將來復活的日子。今天所有的病都沒有得到絕對的醫治,完全的醫治。兩千年來,教會中得到神醫的人何只千萬,請問這些人今天在那裡?都在墳墓裡,他們是在死亡裡等候醫治。所以詩歌四十四首(達祕弟兄所寫)說,『等候祂來提接我們,脫離死亡和墳墓。』你我今天雖然還沒有到墳墓裡去,但是卻在死亡的裡面。一切的疾病都是死亡的因素。在復活沒有來到以先,認真的說,每一個得醫治的人,都不過是得了暫時的醫治。今天在必要的時候,神給我們有限量的醫治,留我們在地上多活一些年日,但不是為著我們的健康,也不是為著我們的壽命,乃是為著祂的旨意。

所以弟兄們,並不是說,你生病了,你在那裡禁食禱告,結果神就醫治你。禁食的意義乃是說,你在這裡絕對要神的旨意成全,要神的仇敵被趕出去,至於你得不得醫治是另一件事。你看見了你已過的生活,完全是為自己活著,你懊悔的對神說,若是祂喜悅的話,求祂再留你在地上一段時間,你願意祂的旨意全然成全在你身上,而撒但在你身上沒有地位,因此你在神面前禁食表示這件事。若是這樣,我信十次有八次神來醫治。但我再說,這個醫治是有時間性的。神在祂的旨意中給你時間的醫治,是要祂的旨意在你身上得著成全,不然你就是再禁食禱告也沒有用。不要以為只要禁食禱告,就能得到神的垂聽。禁食禱告的基本原則乃是要表示說,絕對要神的旨意成全,要撒但能彀除去。聖經裡找不到一處例證說,人在那裡為著個人的好處禁食禱告,而蒙神垂聽。所有聖經裡題到禁食禱告的地方,若不是在正面要神的旨意成全,就是在反面要把鬼趕出去。千萬不要以為說,你的買賣賠錢,你全家禁食禱告,明天買賣就發財了,絕沒有這件事,這變作迷信。聖經裡的禁食禱告,總是人在地上摸著了神的心意,而要神來成全;
或是碰著神的仇敵,而要把他趕出去。

陸 不可輕易禁食

禁食的意義,既是這樣鄭重,所以我勸弟兄姊妹不要輕易禁食。在福音書裡我們讀不出,主耶穌是常常禁食的。千萬不要把禁食當作小可的事。乃是那些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纔說,他們一週禁食兩次,他們是把禁食當作很平常。在舊約裡,先知以賽亞非常責備這種禁食,這種禁食禱告神並不悅納。不要把禁食當作宗教儀式,也不要把禁食當作迷信的條件。乃是當神有一個重大的託付臨到你身上的時候,因著那個責任太重,事情太大,並且你愛神,要神,顧到神的旨意,到了一個地步,你願意把自己合法的享受權利放棄,同時你願意以生死相爭,這時你自然要禁食。

柒 必須有禁食

基督徒一面不可輕易禁食,一面又必須有禁食。若是一個基督徒,從來都沒有禁食過,他一定是有毛病。若不是神從來都沒有託過他一件事,就是他有了神的託付而不肯接受。你若從來都沒有感覺過,神有一個重大的責任臨到你身上,這就說出,你從來沒有一個堅決的態度向神表示說,你要神的旨意,你要站在神這一邊。你把神的事情看作無足輕重,傳福音也好,不傳福音也好;罪人得救也好,不得救也好,都沒有甚麼關係,反正你為他們禱告了,所以你禱告過後,還能嘻嘻哈哈的去喫去喝。弟兄姊妹,如果你的態度是這樣,你實在是一個不得了的基督徒!教會荒涼也好,不荒涼也好,你都不管,你的飯總得喫。你對神的事情沒有生死的觀念,這證明,你這個基督徒大有問題!你若是體貼一下神的心腸,福音的擔子就要壓在你身上,你還要以生死來爭;你要禱告說,神阿,福音必須有大能,你在這裡必須救一部分人,不然的話,我不能喫,不能喝。這就是禁食禱告。你也能關心神的家到一個地步,能對神說,神,我死都可以,教會這樣荒涼不可以,你若是不解決教會的荒涼,我寧可死。我告訴弟兄姊妹,到這
個時候,你一定要禁食。神的兒女,若從來都沒有這樣的經歷,那是不得了的事,那就證明我們沒有顧到神的旨意,也沒有感覺到神的仇敵

如何猖狂。所以甚麼叫作禁食?禁食就是說,你太顧到神的旨意,太感到神仇敵的猖狂,這樣的感覺把你壓到一個地步,逼到一個地步,你沒有辦法像一般人那樣喫喝、享樂,你一定要禁食。

捌 禁食的試驗

現在來看禁食的試驗。到底怎麼知道你該禁食呢?那就看你不喫餓不餓。你若是不喫覺到餓,想要喫飯,這就證明你不該禁食。你如果不喫也不餓,不喝也不渴,這時你就該禁食。有的時候,弟兄姊妹們說,我們大家禁食罷!但是早晨剛禁食,到了十一點就說,唉呀,我真是餓了。我告訴你,這次早晨的禁食就是錯誤的,是不應該的。所有真禁食的人都是不餓的。如果有一個姊妹是個寡婦,有一天又死去了她的獨生兒子,這個時候她三天不喫飯都不會餓。別人都替她擔心說,姊妹,你三天不喫飯不得了阿!她能說,我裡面一點不餓,這個飯我沒有法子喫下去。

所以當弟兄姊妹禁食的時候,若是能覺得餓,不如快快去喫飯,不必假冒為善,那是得罪神的。乃是當一個難為,一個重擔,一個心情,壓在你身上,叫你喫不下,好像裡頭沒有地方可以容納飯了,因為難處重擔把你裡面佔滿了。這個時候你不禁食也得禁食。所以該不該禁食,就看你不喫餓不餓。能餓就不要禁食,能不餓就要禁食。

玖 幾點該注意的事

末了再看幾點禁食禱告該注意的事。第一,如果真是有一個負擔,壓你到一個地步,非禁食不可的話,請記住,永遠不要光禁食而不禱告。要禁食而禱告。要盡量把禁食的時間,禁食的心情,禁食裡頭的重壓,都化作禱告。有經歷的人都知道,這一種禁食禱告,完全是脫離了套文,也不必思想,也不必記憶,完全是從裡頭發出來的。光禁食而不禱告,是最喫虧的事。你的身體要喫虧,你的精神要受傷,連你的靈都要受到虧損。並且沒有禱告,你的負擔也難成全。所以甚麼時候你有重壓,把你壓到一個地方,非禁食不可的時候,你就要盡力禱告。這樣的禱告會變作你靈裡的食物,也會叫你的精神得到相當的安撫,並且叫你的身體得到一種能力的供應。禁食不禱告,是一個大的消耗;禁食而禱告,是一個大的恢復。

其次,你在禁食禱告的時候,一直要提防有太多的事,成為你的負擔。不要禱告負擔以外的事,只要專一的為著那一件事禱告就可以了。你為甚麼這樣重擔壓身?你為甚麼這樣憂傷?你為甚麼這樣過不去?你為甚麼能這樣不喫也不餓?你就該專一的為著那一件事禱告。也許是為著福音,也許是為著教會,也許是為著某一個靈魂得救。我們的錯處,是當我們禁食的時候,還掛著許多別的事。凡這樣掛著許多別的事來禱告的時候,都是不該來禁食,因為還沒有到不能喫,不能喝,非到神面前禱告不可的地步。

真實的禱告都是因著人愛神,活在神面前,摸著了神的心意,神的靈就把神要作的一件事,變作很重的負擔壓在人身上,壓到一個地步,叫他沒有辦法喫喝,這個時候自然得禁食,並且要到神面前去禱告,這樣禱告的結果,當然是成全神的旨意,趕逐魔鬼,而且帶進神的權柄。

末了還有一點該注意的,就是當你真的有負擔要來禁食的時候,你不要作得太過。要學習在神面前有一個平衡。千萬不要以為說,主耶穌不是禁食四十天麼?摩西在山上不也是四十天麼?所以我禁食十天、八天都不要緊。二十多年以前,我就曾看見一個姊妹,因為禁食太過,身體太軟弱,精神過於疲憊,撒但就乘機攻擊她,別人也沒有法子幫助她,最後她就一直禁食到死。所以我們一面不要輕易禁食,另一面真有負擔的時候,也不要作得太過,要有一點平衡,作得差不多了就該停住。

最後,盼望在我們中間,一地一地,一時一時,都有人在那裡有禁食的禱告。在我們事奉主的過程中,總應該到一個時候,有的事我們在神面前過不去,我們就必須用禁食禱告來對付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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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1日 星期三

文章分享:成功的母教 愛神、愛教會、愛人 榮耀秀(PERAL G. YOUNG)

成功的母教
愛神、愛教會、愛人    榮耀秀(PERAL G. YOUNG


 榮耀秀 教士


她充滿了愛,不但愛神、愛教會,也愛人,越是別人討厭的人,她越去愛她。

我要再回臺灣時,她大可以說:噢,你在中國已那麽多年,現在最後這段時間陪我不是很好嗎?
不,她一句這樣的話都沒有講。她一生直到最末了,神的事總擺在第一。



【編者按  榮耀秀教士是爲神重用、獻上一生爲中華的傳教士,以下是她爲她母親所作的見證,顯明她母親平日無論在家庭、在教會、在社會都是個身體力行的敬虔聖徒。就這樣,她潛移默化地教導了自己的子女也成爲愛神、愛教會、愛人的好基督徒。】

我不是特地誇自己的母親,盼望弟兄姐妹不要想到是榮姐妹的母親,只要想到是一位在主裏的姐妹,叫我們學習她的榜樣。

我先提到她愛神的心。我一想到她,就覺得她好像沒有自己。比方她生下我:頭生的孩子以後,並不知道以後還會有四個孩子,就將我獻給主。我小時候,她常提醒我耶穌最後的命令: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十六:15)所以我長大以後從來沒有想到別的道路:我當然要到遠方去傳福音!

我看見她的生活,在一切事上,神是第一。剛剛有弟兄在這裏提到要順服神,遵行他的旨意,在這一方面我母親是個很好的例子。她愛神的話,也會背誦。常提醒我神話語的寶貴:都比金子可羡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詩十九:10)她不但常常讀、常常背誦,而且常常照著去行,像耶穌說的,聽見他話又去行的才是有福的。

無論她自己喜歡否,只要知道是神的旨意,她一定要去遵行。她也嚴格地要求我們這些孩子要照神的話去行。她非常注意聖經中神的命令,而且在生活中每件事上都要遵守神的命令。

她不但愛神,也愛神的教會。比方爲了禮拜天的聚會,禮拜六她就要預備好一切,預備好禮拜天要吃的東西,這樣主日能專心敬拜神;也預備好奉獻金,免得主日上午匆忙。她總是早一點去教會,從來不遲到,她愛神、敬畏神,而且一直如此。

不但參加主日聚會,禱告會也一定參加,還有周間別的聚會,這樣教會有什麽需要她就可以幫忙。她不會宣揚說她要做這做那,她就是去做,而且很留意那些小小的需要。她常常想到教會的需要,有時天氣不好(加拿大有時有大風雪),她就會特別告訴我們:哦,今天我們一定要去,因爲可能許多人不去,所以我們一定要去。她最看重的是禱告會。爲什麽呢?因爲人不多。她若知道有關聚會人比較少,她一定要去參加。

她充滿了愛,不但愛神、愛教會,也愛人,越是別人討厭的人,她越去愛她。我記得在我們家附近有一種人,非常懶惰,政府對他們的生活有一點補助,他們不肯工作,男的種一點地,女的摘一些花,或做一些簡陋的玩具去賣,正常的工作則不肯做。其中有一位老太太最喜歡到我們的家,知道我母親一定會買她的東西,還會給她東西吃;而且喜歡中午來,可以吃頓飯,因她知道其他時間來只有一點點心!我們孩子都覺得她很討厭,但母親說:哦,她很可憐。她也喜歡跟他們傳福音。

我們家有個大花園,有時需要一個男人來幫忙,我記得母親總是找一個身體有缺陷的弟兄,他做得不好,一定許多人不要請他。可是母親不會主動告訴人爲什麽請這樣的人,除非你問她。她並不宣揚說:哦,這個人很可憐,我們請他做,可以幫助他。不,她只是很自然地去做,常常想到別人的需要,不管是身體、靈性、生活上的需要。有時我覺得太過分了,心裏會問:媽,你自己在那裏呢?

在信心方面,她也是完全的。我只講一個例子: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我在中國大陸,關在日本集中營三年,後兩年與外界完全隔絕通訊,我的弟弟在歐洲戰場四年,常在危險當中,我妹妹的未婚夫也在那裏。我另一個弟弟在加拿大生很嚴重的病,我父親也有病,全家都在苦難當中。可是以後我回家,我的弟妹告訴我,那時她看見我母親十分平安!怎麽可能呢?她不關心我們嗎?當然不是!一方面她全心倚靠主,一方面她不敢不平安,她知道憂慮不平安是違背主的命令,是犯罪。我實在看見她無論在愛心或信心上都竭力遵守神的命令。

在聖潔方面也是如此。她特別留意她的言語。剛剛我們提到詩篇十九篇,在最末了一節說:願我口中的言語,心裏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悅納。這是她會背誦,也非常留意的經文。我們五個孩子都知道,母親絕不會講一句玩笑話,她說一句話,你不須問她是真的嗎,因爲一定是真的。她也不說批評論斷別人的話,她會告訴我們:神的話不是說不可論斷人嗎?愛是不計算人的惡。愛能遮掩許多的罪。而且她自己總是竭力去遵行。

有一個主日上午,她早一點去教會,坐在椅子上親近神,那時她年紀已經大了,有一個管堂的弟兄正在檢視整個會堂,留意各方面是否預備整齊了。他不太小心地弄出一些聲音來,尤其是他不時要出入講臺後的門,每次都砰然關上門。我坐在母親旁邊,她悄悄地對我說:我盼望他能安靜一點。我可以感覺到她覺得討厭,不能忍耐。可是會後回家路上,她向我認罪:剛剛我講的那句話不對。她就是這樣小心地討神喜歡。

雖然她那麽小心地過生活,卻不會變得很古怪。反而很自然,人人都喜歡跟她在一起,她的笑聲如銀鈴,那麽好聽,充滿了喜樂。我記得我們孩子覺得她像我們的大姊,她喜歡與我們一起玩,非常自然。在一切事上找不到什麽毛病。而且更寶貴的是,一直到最後,九十六歲,都是如此,所以她進到榮耀裏。她被主接去以前,我最後一次回國,她已九十二歲,我看見她仍堅守不移。她身上沒有病,但沒什麽力氣,做許多事都不方便,白天卻一個人在家,因家人都去上班,所以我在家期間對她而言是很方面、很快樂的事。我彈琴,她唱詩,我也可以陪她談話、禱告,也可以開車帶他去醫院看病人等,她很喜歡。我要再回臺灣時,她大可以說:噢,你在中國已那麽多年,現在最後這段時間陪我不是很好嗎?不,她一句這樣的話都沒有講。她一生直到最末了,神的事總擺在第一。耶穌在她身上能彰顯他自己,他能藉這位姐妹彰顯他的榮形來吸引人。

她被主接去前幾天,教會的牧師去看她,以後去我弟弟家,告訴他,他與母親在一起說話,看她的樣子,他得著一個前所未有、說不出來的經驗,之後不久,她就被主接去,在榮耀裏被主接去。我相信她已經進到完全的地步,變成耶穌的樣子。我實在羡慕,我真的羡慕,我實在太不像她。

我們一定要像她:我想不要說像她,要說像主耶穌。剛剛弟兄提醒我們神能作成在我們身上:藉著耶穌基督住在我們裏面就能成全(參來十三:2021)。求主加添我們愛神的心,敬畏神的心,因爲時候快到了。

本文出處甘泉季刊 http://www.springsf.org/07/big5/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