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30日 星期日

2015夏令特會主題1 以認識神為至寶

《以認識神為至寶》

參考資料取自士林錫安堂網頁

  • 神想讓人認識祂,所以祂是有名字的;人的名字有時只是他的代稱,名字有「富」不一定很有錢,名字有「力」不見得很有力量。但神的名字都表現祂的本性與作為。
  • 自古以來,神臨到一個人,常伴隨著啓示出祂一個名字,讓人更認識祂某一個屬性。聖經中有些聖徒一生的經歷,就成為神某個名字的詮釋。
  • 像亞伯拉罕的一生,與「全能全豐全足的神」這個名字相連;雅各為他的一生下了一個註腳:「一生牧養我直到今日的神」;大衛則使神能將祂好幾個名字留在世上:好牧人、君王、基督受膏者、奇妙、策士。
  • 神有時主動以祂的創造,或是安排,以象徵方式來介紹或表明祂自己;像公義的太陽、明亮的晨星、火、江河、大磐石、葡萄樹、獅子,甚至母雞!還有逾越節的羊羔、嗎哪等。
  • 舊約時代神最偉大的名字可能是「耶和華」,共出現六千多次;表達了神奧祕超越的屬性。英文譯成「I Am Who I Am我是我所是」,說出了神的自主實存、永恆性、無限性、包羅萬有。
  • 約翰福音記述著,神兒子道成肉身時,有時自稱「我是」,很可能祂用的正是「耶和華」這偉大的名字。你可以在後面加上許多東西,約翰提到祂是神的羔羊,是活水泉,是生命的糧,是世界的光,是生命的光,是好牧人,是羊的門,是復活,是生命,是真理,是道路等等,祂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
  • 也許新約時代最偉大的名字就是「耶穌」了!這名字表明了神來道成肉身,取了人性,而且成全了偉大的救贖。
  • 神不只用祂的名字來使我們認識祂,祂也在祂的道,就是聖經裡啓示祂自己;祂也用祂與人交往的歷史與經歷,使人將對祂的認識傳承下來。還有,祂所造的大自然,也說出一些祂的屬性。
  • 主自己說,認識獨一真神並認識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但當我們遇見祂時,我們將不再只是為了永生,為了天堂,而追求認識神;我們會被祂吸引,像保羅一樣,「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一生渴慕追求要更認識祂,直到永恆。
《尋求神的禱告》
喔,主啊!教導我來尋求你
而當我尋求你時,請將你自己顯明給我
因為除非你先教導我,我就無法尋求你
除非你先將你自己顯明給我,否則我無法找到你
我要在渴慕中尋求你,也在尋求中渴慕你
讓我在愛裡找到你,也在尋找你中愛你
──米蘭的聖安波羅修
《A Prayer Seeking God》
O Lord, teach me to seek you,
and reveal yourself to me when I seek you.
For I cannot seek you unless you first teach me,
nor find you unless you first reveal yourself to me.
Let me seek you in longing, and long for you in seeking.
Let me find you in love, and love you in finding.
─Saint Ambrose of Milan(AD 340~397)

請思想下面真理與問題:

  • 請用最簡潔的話來描述您心目中的神。
  • 您家中若有小孩,包括小小孩,讓他們說說他們心目中的神是怎樣的一位。
  • 怎樣追求更認識神呢?新的一年您預備如何追求更認識神呢?

《認識神的金言雋語》


  • 一旦你意識到,你活在世上最主要的任務是認識神,你生命中其他問題都會得著定位,回歸和諧。(巴刻《認識神》)
    Once you become aware that the main business that you are here for is to know God, most of life's problems fall into place of their own accord.(J.I. Packer《Knowing God》)
  • 我們如何將對神的認識,轉變為真認識神呢?其法則是簡單卻是必要的,我們必須將每一項我們所學習關於神的真理,轉化成在神面前的默想,並帶向禱告與頌讚。(巴刻《認識神》)
    How can we turn our knowledge about God into knowledge of God? The rule for doing this is simple but demanding. It is that we turn each Truth that we learn about God into matter for meditation before God, leading to prayer and praise to God.(J.I. Packer《Knowing God》)
  • 讓我們完全被追求認識神所淹沒,我們越認識祂,就會越加渴望認識祂。愛隨認識而增長,我們越認識神,越能真實愛祂。我們會學習在患難中愛祂,如同在大喜樂中愛祂一般。(勞倫斯弟兄《與神同在》)
    Let us occupy ourselves entirely in knowing God. The more we know Him, the more we will desire to know Him. As love increases with knowledge, the more we know God, the more we will truly love Him. We will learn to love Him equally in times of distress or in times of great joy.” (Brother Lawrence,《The Practice of the Presence of God》)
  • 在我們能愛之前,必須先有認識。為了認識神,我們必須時常想到祂;而當我們前來愛祂時,我們也必須時常想到祂,因為我們的財寶在哪裡,我們的心也在那裡。(勞倫斯弟兄《與神同在》)
    We must know before we can love. In order to know God, we must often think of Him; and when we come to love Him, we shall then also think of Him often, for our heart will be with our treasure.(Brother Lawrence,《The Practice of the Presence of God》)
  • 雖然我們追求認識這位聖者是一件好事,但若以為自己已經完成這項工作,那就不太好了。(潘霍華)
    While it is good that we seek to know the Holy One, it is probably not so good to presume that we ever complete the task.(Dietrich Bonhoeffer)

2015年夏令特會主題介紹

2015年令會主題:
認識耶穌為至寶--
當我們來認識神時,起動者是祂那一邊;如果祂不顯示祂自己,你做的任何事都無法使你找著祂。事實上,祂向一些人比向其他人更多顯示祂自己;不是祂有偏愛,而是因為祂不可能向一個心思意念與品德個性都走向錯誤方向的人顯示祂自己。就如同陽光,雖然它並不偏愛什麼,但它無法從一面骯髒的鏡裡返照出來,如同從一面乾淨的鏡子返照一般。(魯益師)When you come to knowing God, the initiative lies on His side. If He does not show Himself, nothing you can do will enable you to find Him. And, in fact, He shows much more of Himself to some people than to others-not because He has favourites, but because it is impossible for Him to show Himself to a man whose whole mind and character are in the wrong condition. Just as sunlight, though it has no favourites, cannot be reflected in a dusty mirror as clearly as a clean one. (C.S. Lewis)



神只能對真實的人顯明祂真實的自己,那意謂著祂不只是向個別的好人顯明祂自己,而是向一群在身體的合一中,彼此相愛、彼此相顧、彼此活出神樣式的人顯明祂自己。因為那是神心目中人類的樣式,像樂團裡的樂手們,像身體裡的各個器官。(魯益師)
God can show Himself as He really is only to real men. And that means not simply to men who are individually good, but to men who are united together in a body, loving one another, helping one another, showing Him to one another. For that is what God meant humanity to be like; like players in one band, or organs in one body.(C.S. Lewis《Mere Christianity)

神要使我們認識祂時,祂以人格的型態來進行;祂沿著我們的心思、意志、情感的大道,來與我們相交。
In making Himself known to us He stays by the familiar pattern of personality. He communicates with us through the avenues of our minds, our wills and our emotions.(A.W. Tozer《The Pursuit of God》)


 一旦你知道神,你就不再懼怕將不知道的未來信託給祂。(彭柯麗)
Never be afraid to trust an unknown future to a known God.(Corrie ten Boom)

禱告的藝術.-- 
一旦你意識到,你活在世上最主要的任務是認識神,你生命中其他問題都會得著定位,回歸和諧。(巴刻《認識神》)
Once you become aware that the main business that you are here for is to know God, most of life's problems fall into place of their own accord.(J.I. Packer《Knowing God》)

我們如何將對神的認識,轉變為真認識神呢?其法則是簡單卻是必要的,我們必須將每一項我們所學習關於神的真理,轉化成在神面前的默想,並帶向禱告與頌讚。(巴刻《認識神》)

How can we turn our knowledge about God into knowledge of God? The rule for doing this is simple but demanding. It is that we turn each Truth that we learn about God into matter for meditation before God, leading to prayer and praise to God.(J.I. Packer《Knowing God》)

其餘相關延伸資料 可至士林錫安堂參考: 以認識神為至寶

2015年4月28日 星期二

文章分享:教牧書信 第六課 基督徒敬虔生活(提前6章,多2~3章)曹力中牧師

教牧書信
第六課 基督徒敬虔生活(提前6章,多2~3章)
【守住身份】提前6:1~2
1.  不要因為在教會裡彼此是弟兄姐妹的關係,就忽略了其他關係。比方不要稱呼自己的父親為王弟兄!以前我教書時,教會一位年紀小我幾歲的弟兄,在教會都直呼我的名字,這當然沒什麼關係;但他是我教書學校的學生,如果在學校碰到我也直呼我的姓名,那就可能不合適了。
2.  如果你的老板跟你同在教會中,而且可能你是他的小組長;但在公司裡他仍然是你的老板,你對他要有恭敬的態度。這是保羅在這裡的意思。
3.  另一方面,不要將在社會上的關係帶入教會中,比方你在公司是他的老板,在教會也許成為他主日學班上的學生,所以你不要任何時候都帶著老板的架勢,高高在上的樣子。
4.  又比方,你很尊敬你的父母,但如果你在教會有服事,或者是一位傳道人,不要讓你的父母以長輩身份,輕易地干涉或主導你的服事,因為那不一定是他們在行的事,也不是他們的權責。除非你的父母像約翰.衛斯理的母親蘇撒拿一樣,從約翰.衛斯理年幼教導他,到他讀書時仍是他在許多事上的輔導,據說他讀的書有許多是母親替他選的!所以一直到他服事主時,母親仍然常是他的諮商對象。
5.  我們不要因一個人在社會上有被人尊重的地位,就在教會裡特別尊重他。當然不是叫你粗魯待他,而是說你應該對另一個似乎不那麼尊貴的人,也用同樣尊敬的態度。慕迪的佈道會上,有人引介一位大人物跟他認識,慕迪跟他握手寒喧表示歡迎之後,請他幫一位老太太拿椅子到前排去。
6.  20世紀被主重用之神醫佈道家庫爾曼,一次在好幾個小時的聚會後,幾乎癱在後台了;忽然同工來通報說有一位四星上將求見,她立刻跳起來,用極大熱誠來歡迎他,並為他禱告。你不要以為她趨炎附勢,不,另一次求見的是一位窮寡婦,她也是用同樣的熱誠歡迎她,為她禱告!
7.  不要覺得服事人是卑躬屈膝、失去身份的事,也不要覺得服事人使自己吃了虧;保羅說得著服事之益處的,不是被服事的人,而是信道蒙愛的人。我們服事人,會從神得賞賜,而且得神尊重。(參約12:26

【作溫和的人】提前6:1~10,多3:1~38~1114
1.  保羅在這幾卷書裡,常提醒人不要偏離純正的道理。但怎樣才是純正的道理呢?人多半會自認為他擁有的是純正的道理,但保羅指出走在純正道路上,會帶來敬虔、知足、順服、溫柔、和平等等;而那些偏離正路的教訓,則常帶來毀謗、爭競、嫉妒、紛爭、妄疑等等。
2.  多年前台北來了一位英國人,宣稱是個有能力的傳道人。一位年長姐妹接待他,他宣稱有拍手的恩賜!可是在那些聚會當中,會有一些很奇怪的事。後來接待他的姐妹請他離開,他不肯!在台灣帶來一些問題。其中受影響的有我認識的一位傳道人,他本來有很不錯的恩賜,也很有心追求。後來因此偏向一些奇異的教訓,他的教會也弄得奇奇怪怪的,後來教會將他趕出去!以後他跟一位姐妹在一起,宣稱他們是二個穿毛衣傳道的,寫信給我要來這裡講道,我沒理他。
3.  好幾年前,有個教會一位弟兄喜歡在聚會結束後,到某個家庭家中繼續聚集,評論當天聚會哪一首詩歌選得有恩膏,哪一首沒有,什麼話講得不對等等。這些事都帶來毀謗、爭論。後來帶了一批人離開,我告訴那個教會的牧師,這類人很可能遲早會在金錢、女色等方面出問題,後來果然如此。保羅遇見的顯然也是如此,所以他在這裡提到關於貪財的事。
4.  我們要逃避那些不純正的事,一個使我們受到保護的道路,就是常保守自己作個溫和的人,有一個正經事業,不要偏向希奇的事,以及需要搞心機的事。還要留意不要跟人分門結黨,有什麼事就去跟當事人談。這些都能保守我們成為單純的人。
5.  要留心作正經事業,有個合宜的工作,不要閒懶不作事,也不要作不合宜的事。基督徒在酒店、網咖、PubPachinko工作,合不合適呢?你的良心如何指教你呢?

  保羅特別提醒年輕的主工人,要留意對金錢財物的態度。
【金錢與神的國】(摘自慕安得烈《Money》一書,主要出自使徒行傳)
1.    金錢可促進神的國:初代教會信徒捐出財物,大家凡物公用。歷世歷代的教會,常因神的聖徒慷慨奉獻而得以往前。
2.    神的國可以外乎金錢而往前:彼得不用金銀,乃奉主名行醫治神蹟,使五千人歸向主!
3.    神的國試驗人對金錢的態度:亞拿尼亞與撒非喇,因為在奉獻上不誠實,而遭逢神的審判。慕安得烈說:「這世界用金錢衡量人,神的國也是;世界是看你擁有什麼,神的國是看你如何給!」教會應當留意人如何奉獻,而不要只注意誰奉獻了多少;當記得主如何在奉獻箱面前觀看人的奉獻,並發表評論。
4.    神的國有時不接受金錢:行邪術的西門想用金錢買聖靈的恩賜與權柄,被彼得責備說:「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罷!」教會對人的奉獻,也應當有所不受的。

【事奉主的人與金錢】
1.    一拿到奉獻(或薪水、收入),立刻分出十分之一,並儘快拿出去。每隔一段時間,就多奉獻一些,免得自己或家人中,有人疏忽而少奉獻了!如同約伯定期獻祭,免得他兒女中有人偶而犯了罪(伯1:5)。
2.    要在神面前行光明的事,比方不向教會多報帳、不私拿教會財物。有時教會同工難免不易區分用教會物品時,是用在公或用在私,所以可以每一段時間就多奉獻一些,來表明不虧欠教會;或是有時自己出錢買某些物品,寧可讓教會用我買的東西,個人儘量不去用教會買的東西。傳道人若住在教堂,留意自己付水、電、瓦斯、電話費等,除非教會議決替傳道人出。傳道人有自己專用的電話(特別用來打出去),自己付帳單最好。
3.    也要在人面前行光明的事,讓人不能在金錢上有任何能說我們之處。拿了弟兄姐妹託辦事情的錢,務必記得,不要虧欠人。不要因某位弟兄姐妹富有,就覺得讓他出錢、從他得著,是理所當然的。E.g.有一富有的姐妹奉獻一大筆錢給司布真,指定要他辦個孤兒院;司布真再三推辭,並確定她不用在別處後才收下。後來人說,他一生最值得記念的事工之一,就是他的孤兒院!
4.    不要在教會中,為自己爭取跟金錢有關之權益,像薪資、汽油錢、保險費等。儘量不要向教會、同工、或弟兄姐妹,提到你生活上的需要。或為自己的親人爭取這些。
5.    教會同工最好不跟弟兄姐妹有金錢往來,不向任何人借錢,不標會,也不要輕易替別人借錢;因為在這樣的事上,讓弟兄姐妹有意見,是頂不值得的事,我們是蒙召來傳揚基督的!
6.    你使用的東西不是名牌,不是最好的品質時,不要覺得自卑,乃要有神僕人的尊貴。像戴德生弟兄,有人批評他是「拿到手,就放入口!」他回答說:「是的,但那是由神的手放入我的口!」
7.    當人奉獻財物,並指定奉獻對象或項目時,除非你覺得不合適或無法作到,就應跟奉獻者商量;否則就應按其所指定的去使用或轉交,不應隨意修改奉獻者的意願。不要轄制弟兄姐妹的用錢與奉獻,要讓他們自由而甘心。

2015年3月19日 星期四

文章分享: 教牧書信

教牧書信
第一課 律法的真義(提前1章)
【救主神與我們的盼望基督耶穌】提前1:1
1.  神是我們的救主,基督耶穌是我們的盼望。在我們因罪帶來的不安、墮落、敗壞中,只有這位救主才能從淤泥中救拔我們,給我們帶來被洗清潔、罪得赦免的救恩,使我們有與神和好的盼望。
2.  人性一直走下坡,老我經常發動,不時湧現嫉妒、苦毒、忿恨、煩躁、憂鬱等情慾,要將我們帶離甜美、喜樂、安息的境地;而我們所處世界也是一直走下坡,總是發明新東西,來迎合我們肉體老我的喜好。惟有這位救主神和基督耶穌,才能帶給我們脫胎換骨的新生命,生命有得享安息的盼望。
3.  我們四周常充斥著混亂攙雜,是非黑白不那麼明顯,有關靈魂身體的各種說法一直傳播著,在這當中惟有神能救我們,使我們得以聽見祂微小的聲音,而能返璞歸真。
4.  這是一個物質生活比過去的年代都豐富、舒適的時代,但人身心各方面的疾病也是最猖獗的時代。但這一位救主,祂的救恩包括了醫治,要使我們身心靈都健壯。在疾病軟弱的昏暗沮喪中,祂為我們帶來盼望。

【領袖的傳承】提前1:3、多1:5
1.  建立《教會聚會所》(今稱《召會》)的倪柝聲弟兄,在《工作的再思》一書中說,使徒們建立了教會,設立長老牧養之後,就不再對教會有權柄,除非遇見教會出現異端或有其他錯謬。
2.  這樣的說法有一部分道理,一個傳道人將他所建立的事工移交別人之後,他不應該再輕易涉入其中,除非他一直留在其中牧養。但倪弟兄的說法並不完全,因為在這裡保羅似乎設立提摩太與提多,接續他使徒的職份,並有權柄在他所建立的教會設立長老,而不是由當地長老們去設立。
3.  但一般來說,我相信教會領袖的傳承,最理想的方式是,由建立者擔任領袖;若有一天主帶領他離開到別處去服事,他就指定另一位合宜的人接續他。當然有些教派的體制是,將聘任傳道人的權責放在一群同工(長老執事)或全會眾手中,那就另當別論了。
4.  倘若教會領袖離職時,並未指定人接續他,或是指定的人並未能妥善地接下事工,以至於教會有一段時間沒有領袖;或是因著原來領袖失敗,比方發生道德上的罪,教會自然不會期待他來指定接續的人。在這類情況下,通常都會為教會的領導帶來問題。

【律法的作用】提前1:3~11
1.    律法的頒佈不是為著使人成聖,因律法做不到這個。律法乃是為著提出一個聖潔的標準,讓人知道神的聖潔是怎樣的;免得人活在罪中,卻自己說是對的。所以保羅說:「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道德性條例,像十誡,特別是有這種目標的律法。
2.    所以當人已經活在神的聖潔中時,就不需要律法的規範,會自然行出律法的真義,也就是神的聖潔生命。但當人犯了罪,像保羅在這裡所列舉的各種罪惡(提前1:9~10節,這是聖經中列舉罪惡的其中一處經文)時,律法就會站出來定他的罪,使他覺得需要救恩。你不能順服,律法就出來發揮效用;你能順服,律法就沒有用處而退居一旁。
3.    律法也是為了將人看守在它之下(加3:23),以保守人不致犯罪太過,無法回頭。律法中有些條例被稱為「民事性的條例」,特別屬於這樣的目標。像規範人如何對待人,如何看待財物等等。人雖作不到完全,卻因有律法規範而多少會害怕,會有顧忌,不致行惡過甚!律法的這種功用,可以應用在小孩身上;你不能讓小孩完全依他認為美好的去自由行事,因為他還不能成熟地判斷是非。父母教師都必須給孩子律法規範,然後隨年齡與心智的成長,放寬律法規範,期待他能自由而行卻不踰矩。
4.    一直不放手,在他長大一些時還要求許多規範,會增加衝突,有時會像主所說的「薅粺子連麥子也薅出來了」。但太早放手,不規範孩子,可能會使他長大成人後,一輩子會繼續遇見人的規範、糾正,而且會順服得很痛苦。有時在教會裡你沒有訂出規範,不使用領袖的權柄,弟兄姐妹更辛苦,因為無所適從,而且這種情況中有可能領袖其實使用了更大的權柄,那就是他這次想怎麼做就怎麼做,那次想另一個做法就隨時改變。
5.    律法另一作用,是藉著禮儀性條例,要表明救恩與救主;成為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加3:24)。像律法中的獻祭、潔淨的禮、以及節期等都是禮儀性條例。這些都是為著預表將來救恩的實體,所以等實體來到,這些影子就不用再實行了。有時初信者需要一點禮儀性條例,藉外在的引進內在的,像定規靈修時間、養成聚會習慣等等。
6.    其實有時候小孩或初信者,比大人、比信主多年的基督徒更快進入內在的、真實的。古實太監聽明白腓利所說的,越過其他儀式規矩,直問:「這裡有水,我受洗有何妨礙嗎?」腓利沒有說:「喔,不行啊,你一定要上過基要真理班,一定要參加過這個營會,一定要先除掉偶像」一個小孩對他父母說:「你們大人要吃,才會記念主耶穌(指聖餐),我一直沒有忘記祂。」
7.    其中一項可應用這原則的,就是舊約時代非常看重家譜;但保羅在這裡卻勸人不要注重那無窮的家譜。因為舊約的家譜至少有兩個作用,第一,要保持猶太人純淨的血統,不要跟外邦人混雜,免得去拜偶像,染了污穢。第二,要引向基督,成全神所應許要從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中出來救主的話。
8.    現在基督已來到,這兩項作用都不再需要了。現在一切的中心就是基督,律法與命令一切的總歸就是基督。而要引向基督,要與基督有份,保羅將它化成信心與愛心兩件事。更細膩地說,包括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發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原文用的字眼是「管家的職份」,是由「房子」與「律法」二字合成的。保羅的意思是:「只辯論無窮家譜,或那些次要的事,並不是神在這信仰上治理祂的家的方式。」
9.    「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裡「總歸」原文用的字是「完全」那個字。一切神的命令能達致完全,焦點應在於愛,也在於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當我們常注意到信心與愛心,知道自己是蒙愛的,神是用慈繩愛索牽引我們,而不是用規條束縛我們,也因此我們會以愛對人,並期待激發人的信心,而不是執著於規條,只指出人的過犯不足,這樣才會走向完全。
10. 建造、牧養教會,須要懂得分辨何時當用到律法規範,何時不用。在許多情況中,我們須要專注於信心與愛心。當睚魯聽說女兒已死時,主立刻說:「不要怕,只要信。」

【保羅自己的例證】提前1:12~20
1.  保羅作見證說,他自己的過去就是誤用律法的好例子。他像其他認真的猶太人一樣,非常執著於遵行律法,卻未明白律法的真義。所以當他遇見那些因信耶穌,行全了律法所要求的敬虔、公義、愛心、聖潔、謙卑、良善、喜樂等等特質的基督徒時,卻因他們沒有符合他所以為的律法條例,而反對他們,甚至迫害他們。
2.  但神憐憫他,拯救了他,使他明白過來,又賜他律法精義中的要素-信心與愛心,使他不但自己蒙恩,而且成為許多人的榜樣,一方面讓他們認識律法的真義,以及福音的真理;一方面讓跟他一樣還不明白的人,知道神仍忍耐等候他們回轉,明白過來。
3.  我們也需要學習分辨什麼是規條,什麼是實際。有時我們會在家中、教會裡訂出一些規矩,為要使人走在合宜道路上。但當我們遇見人似乎未照我們的規矩行事時,要小心察驗他是否其實已走在我們設立這些規範所要達致的光景中了;若是,就不應太執著於那些規範了!
4.  但要留意,規範常會變得僵化,比方猶太人因為怕妄稱神的名,而犯了十誡,所以在這方面很小心,訂下許多規矩。但當主耶穌用但以理書第七章人子的異象用在自己身上時,他們並未認真思想祂會不會真的就是要來的彌賽亞,竟以褻瀆神的罪名要將祂釘十字架!他們無視於一個生來失明者得醫治的喜樂,只在意主未按安息日規矩行醫治。父母對孩子,老師對學生,上司對部屬,同工對同工,都應留意這個,想一想,在反傳統、反常規的表象之下,他的動機如何,至少你可以問他一下,不要急著下判斷。
5.  再舉一個例子:一位德國有名的小兒科醫師Gut移民美國,在等候考醫師執照時,他愛爾蘭裔的房東Murphy的孩子生了重病,當地醫生因Murphy付不起醫藥費而不肯來。MurphyGut幫忙,他經過一點內心的掙扎後答應了,並醫好了孩子。那位美國醫師去告Gut,開庭時那些愛爾蘭裔的街坊都來了,審理將終結時,法官問Gut是否有罪,結果那些人齊聲說:「無罪!」法官很生氣,隨即停下來問他們為何這麼做,得知實情後,法官判Gut無罪,並說:「Gut先生,您違犯美國法律,為要遵行更高法律,因此我宣判您無罪!」然後法官走下位子,跟他握手說:「我向您道賀,您一定會是個美國的好公民!」這是1935/1/24發生在紐約真實的故事!
6.  保羅勉勵提摩太,要在這樣的真道上打那美好的仗;不要只在律法中服事,要常尋求、思想、看出律法的真義。因此我們要常放在心裡的,不是律法規矩,乃是越過事物的表面,留心自己的信心,以及別人裡頭是否有信心;留意有無虧的良心。保羅在此提到兩個人,作這方面的鑑戒(提前1:20)。
7.  在教會歷史上,有過一些情形,很值得我們深思這個問題,比方有時一個團體被主興起來,在一個某些真理被隱沒、被忽略的世代中,成為中流砥柱或明光照耀,也可能因此遇見逼迫。也許他們發現並經歷的真理是教會不應分門別類,或神兒女可經歷聖靈豐滿的祝福等。但當後來神作工,許多教會也經歷這些之後(也許正是受他們的影響),也許作法或樣子跟他們不同,他們卻將自己的圈子弄得更小,仍然否定別的教會!

2015年2月28日 星期六

文章分享: 禁食與禱告

禁食與禱告

  基督徒都很熟悉禁食禱告這一件事,可惜許多人會錯了意,把這看作平常。我怕說,真懂得甚麼叫作禁食禱告的人並不多。現在我們要回到聖經裡面,好好的來看這一件事。

聖經最開頭題到禱告的地方,並沒有說到要禁食。你沒有看到挪亞禁食禱告,也沒有看見亞伯拉罕禁食禱告。一直等到摩西的時候,雖然聖經沒有明文記載他禁食禱告,但你我應當信,他上西乃山,四十天之久在神面前是禁食禱告的。再往下來,聖經就常讀到禁食禱告的事。特別到了新約,禁食就很明顯的和禱告發生了重大的關係。新約題到第一個禁食的人,就是施浸約翰。馬太十一章十八節說,施浸約翰來了,也不喫,也不喝。當然,那不是指著約翰絕對禁食,乃是指著他無分於人世間的享樂。所以約翰一面是不喫不喝,一面還喫蝗蟲野蜜。(三。)但無論如何,他可以列在禁食的人當中。

新約聖經裡第二個禁食的人就是主耶穌。主一開頭出來事奉的時候,就在神面前禁食四十天,以後祂在教訓裡,也說到一些關乎禁食的事。祂說,當祂和門徒同在的時候,門徒是不需要禁食的,但等祂離開時,他們就要禁食。(可二~。)又說,有的鬼光靠禱告不能趕出去。(太十七。)所以從主耶穌的榜樣可以看出,祂實在是一個禁食的人;同時在祂的教訓裡頭也給我們看見,禁食到底是怎樣一回事。再往下去,到了使徒時代,聖經給我們看見,使徒們常有禁食禱告的事。行傳十三章很清楚記載說,有五個先知教師,在安提阿教會中等候神的時候,他們是在那裡禁食禱告。尤其是當他們中間有兩個人奉差遣要往外邦去的時候,他們還是在那裡禁食禱告,然後纔打發出去。禁食的記載到了行傳十三章,可以說是達到高峰。

我很簡單的把聖經裡關乎禁食和禱告的關係點了一下,從這些記載裡頭我們可以看出,禁食和禱告到底有甚麼關係。或者說,在禱告裡禁食有甚麼意義。

壹 禁食是人接受重大責任的自然表現

第一,禁食乃是人在神面前接受一個重大責任的時候,一種自然的表現。在這個時候,人自然要禁食。我們作人的經歷也能證實這一點。當我們在人生歷程中遇到一件大事的時候,也是常常不能喫飯。不錯,有的事情是叫我們快樂得能多喫,但也有的事情是叫我們壓得不能喫了。因為所遇到的事情太大,責任太重,我們很自然的喫不下甚麼;一直等到事情作完,責任卸去,我們纔鬆了一口氣,恢復正常的生活。同樣,當我們從神那裡接受一件大事的時候,我們的裡面相當有感覺,所以不必故意禁食也等於禁食。摩西在西乃山上因著從神面前接受一個重大的責任,所以他四十天在那裡不能喫飯。慢慢的你看見,主耶穌出來作工,接受了重大的責任,祂也不能喫飯了。不是說祂真的不能喫飯,乃是說祂無心喫飯,好像裡面沒有地方容納飲食。到了行傳十三章,那些先知和教師也是因著有一件天大的事臨到他們身上,他們全人都得省出來為著這個責任,所以也自然的禁食禱告。這是禁食的第一個意義。

貳 禁食是人的絕對表示

第二,禁食乃是人站在神這一面的絕對表示。我們在爭戰的禱告裡說過,禱告是人在宇宙間表示說,人是站在神這一面來反對撒但的。而禁食乃是這一種禱告的絕對表示。今天人要表示他對一件事的絕對,他就絕食。同樣的,人在一件事上,要表示絕對站在神這一面來反對撒但,也是用禁食來表示。如果你一面為著一件事禱告,一面能喫飯,那就是說,你還沒有絕對的站在神這一面,你的態度還不彀堅決。所以弟兄姊妹們禱告的時候,不要輕易的就禁食。總得記住,禁食乃是說,在這裡有一件重大的事,在這件事上,我的態度、我的存心,是百分之百絕對的站在神這一面來反對神的仇敵。

參 禁食是放棄合法的權利

第三,禁食本身的意義,就是放棄合法的權利。人生沒有第二件事比喫飯再合法。神把人造好之後,第一為人安排的就是喫飯的問題。創世記第一章,神照著祂的形像造人之後,馬上規定把菜蔬和果子給人作食物,所以人喫飯是合法的。人在這裡禁食,就是表示說,為著要承接一件重大的事,把最合法的權利都放棄了。

禁食既是放棄合法的權利,就我們在許多的事上也應當學習放棄合法的權利。若是在生活上還放不下享受,而單單在那裡禁食,這樣的禁食是沒有意思的。主耶穌的生活和祂的禁食是合得來的,因為祂在地上作人的時候,許多合法的權利都放棄了。主耶穌一生的生活,就是禁食的原則。祂放棄了合法的權利,放棄了應得的享受,所以祂雖然沒有天天禁食,卻是天天活在禁食的原則裡面。

肆 禁食是人不顧自己的表示

第四,禁食也是人不顧自己,甚至不顧惜性命的一個表示。這就是中國人所說的不顧生死。喫飯和人的生存關係最密切,若不喫飯就會餓死,所以禁食就是拿性命來作抵押。禁食的意思就是說,我寧可死,也要這件事成就。我以性命相爭,以生死相爭。有的時候,人在機關裡作事,為著一件事常以去留相爭,你贊成我的意思就留,不贊成我的意思就去。請大家記得,禁食乃是以生死相爭,是寧可死也不肯讓這件事過去,寧可死也要讓這件事向前。以生命來作抵押,以生死來爭取,這就是禁食的一個表示。

為此若是我們為一個重擔禱告,心裡還能顧到前途,顧到命運,顧到生死,請大家記得,我們可以禱告,但是不必禁食。你若真要為一件事禁食禱告,你就該有一種光景,是把性命擺在一邊。如同保羅所說的,我不以性命為念。(徒二十。)當保羅末次要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一路上到處有信徒警告他說,你到那裡一定要遭受到鎖鍊,遇到危險。他們把保羅勸到一個地步,保羅沒有法子忍受,就說,你們為甚麼使我心碎呢?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二一。)請大家記得,這就是禁食的原則。禁食不光是你把合法的權利放棄了,並且是把性命都擺上去。所以有的時候我們會覺得,我們的禁食沒有意義,因為不過是在外面有一點表示,裡面並沒有甚麼兩樣。禁食乃是說,有一件事壓到你的身上,你以性命來爭取,你寧可死也不能讓這件事這樣過去,寧可死也要向神證實這件事。有這樣強烈的感覺,禁食纔有意義。

伍 禁食是要神的旨意成全,撒但失敗

第五,禁食乃是要神的旨意成全,要撒但失敗。聖經裡所記載的禁食禱告,若不是為著神的旨意成全,就是為著趕逐魔鬼,你不容易找出一個例子是為著人自己的好處。所以我們可以斷定的說,真實的禁食乃是一面要神的旨意成全,一面要撒但被除去。也許你說,我們為著病得醫治來禁食禱告,這也能說是要神的旨意成全,要撒但被除去麼?問題就在這裡,你若是僅僅為著自己的疾病禱告,你的觀念、你的眼光,單純是要神來醫治你,你這樣禁食是沒有用的。乃是當你蒙憐憫、蒙光照、蒙帶領,到了一個地步,你在疾病中即使沉重到沒有希望痊愈了,你還能在神面前辦一個交涉說,神,若是你留我在地上,我願意今後的年日絕對的為著你;若是不然,求你叫我速速死去。我不願意在地上為自己活著。神,我今天在這裡求你作一件事,叫我得醫治,叫我今後的年日完全為你活著。你若是有這一種光景,這一種心境,這一種觀念,那你是已經在那裡禁食了。我信差不多的疾病,到這時候會得醫治。

我附帶說幾句話。千萬不要信,神醫是絕對沒有條件的,是無限量的。就著神的權能來說,固然是無限量的,但是就著得著神醫的人來說,還是有限量的。我願意告訴弟兄姊妹,已過那些得著神醫的人,他們得著醫治之後,末了還是死去了。拉撒路甚至已經從死裡復活了,最後還是死去了。無限的得著神醫,必須等到將來復活的日子。今天所有的病都沒有得到絕對的醫治,完全的醫治。兩千年來,教會中得到神醫的人何只千萬,請問這些人今天在那裡?都在墳墓裡,他們是在死亡裡等候醫治。所以詩歌四十四首(達祕弟兄所寫)說,『等候祂來提接我們,脫離死亡和墳墓。』你我今天雖然還沒有到墳墓裡去,但是卻在死亡的裡面。一切的疾病都是死亡的因素。在復活沒有來到以先,認真的說,每一個得醫治的人,都不過是得了暫時的醫治。今天在必要的時候,神給我們有限量的醫治,留我們在地上多活一些年日,但不是為著我們的健康,也不是為著我們的壽命,乃是為著祂的旨意。

所以弟兄們,並不是說,你生病了,你在那裡禁食禱告,結果神就醫治你。禁食的意義乃是說,你在這裡絕對要神的旨意成全,要神的仇敵被趕出去,至於你得不得醫治是另一件事。你看見了你已過的生活,完全是為自己活著,你懊悔的對神說,若是祂喜悅的話,求祂再留你在地上一段時間,你願意祂的旨意全然成全在你身上,而撒但在你身上沒有地位,因此你在神面前禁食表示這件事。若是這樣,我信十次有八次神來醫治。但我再說,這個醫治是有時間性的。神在祂的旨意中給你時間的醫治,是要祂的旨意在你身上得著成全,不然你就是再禁食禱告也沒有用。不要以為只要禁食禱告,就能得到神的垂聽。禁食禱告的基本原則乃是要表示說,絕對要神的旨意成全,要撒但能彀除去。聖經裡找不到一處例證說,人在那裡為著個人的好處禁食禱告,而蒙神垂聽。所有聖經裡題到禁食禱告的地方,若不是在正面要神的旨意成全,就是在反面要把鬼趕出去。千萬不要以為說,你的買賣賠錢,你全家禁食禱告,明天買賣就發財了,絕沒有這件事,這變作迷信。聖經裡的禁食禱告,總是人在地上摸著了神的心意,而要神來成全;
或是碰著神的仇敵,而要把他趕出去。

陸 不可輕易禁食

禁食的意義,既是這樣鄭重,所以我勸弟兄姊妹不要輕易禁食。在福音書裡我們讀不出,主耶穌是常常禁食的。千萬不要把禁食當作小可的事。乃是那些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纔說,他們一週禁食兩次,他們是把禁食當作很平常。在舊約裡,先知以賽亞非常責備這種禁食,這種禁食禱告神並不悅納。不要把禁食當作宗教儀式,也不要把禁食當作迷信的條件。乃是當神有一個重大的託付臨到你身上的時候,因著那個責任太重,事情太大,並且你愛神,要神,顧到神的旨意,到了一個地步,你願意把自己合法的享受權利放棄,同時你願意以生死相爭,這時你自然要禁食。

柒 必須有禁食

基督徒一面不可輕易禁食,一面又必須有禁食。若是一個基督徒,從來都沒有禁食過,他一定是有毛病。若不是神從來都沒有託過他一件事,就是他有了神的託付而不肯接受。你若從來都沒有感覺過,神有一個重大的責任臨到你身上,這就說出,你從來沒有一個堅決的態度向神表示說,你要神的旨意,你要站在神這一邊。你把神的事情看作無足輕重,傳福音也好,不傳福音也好;罪人得救也好,不得救也好,都沒有甚麼關係,反正你為他們禱告了,所以你禱告過後,還能嘻嘻哈哈的去喫去喝。弟兄姊妹,如果你的態度是這樣,你實在是一個不得了的基督徒!教會荒涼也好,不荒涼也好,你都不管,你的飯總得喫。你對神的事情沒有生死的觀念,這證明,你這個基督徒大有問題!你若是體貼一下神的心腸,福音的擔子就要壓在你身上,你還要以生死來爭;你要禱告說,神阿,福音必須有大能,你在這裡必須救一部分人,不然的話,我不能喫,不能喝。這就是禁食禱告。你也能關心神的家到一個地步,能對神說,神,我死都可以,教會這樣荒涼不可以,你若是不解決教會的荒涼,我寧可死。我告訴弟兄姊妹,到這
個時候,你一定要禁食。神的兒女,若從來都沒有這樣的經歷,那是不得了的事,那就證明我們沒有顧到神的旨意,也沒有感覺到神的仇敵

如何猖狂。所以甚麼叫作禁食?禁食就是說,你太顧到神的旨意,太感到神仇敵的猖狂,這樣的感覺把你壓到一個地步,逼到一個地步,你沒有辦法像一般人那樣喫喝、享樂,你一定要禁食。

捌 禁食的試驗

現在來看禁食的試驗。到底怎麼知道你該禁食呢?那就看你不喫餓不餓。你若是不喫覺到餓,想要喫飯,這就證明你不該禁食。你如果不喫也不餓,不喝也不渴,這時你就該禁食。有的時候,弟兄姊妹們說,我們大家禁食罷!但是早晨剛禁食,到了十一點就說,唉呀,我真是餓了。我告訴你,這次早晨的禁食就是錯誤的,是不應該的。所有真禁食的人都是不餓的。如果有一個姊妹是個寡婦,有一天又死去了她的獨生兒子,這個時候她三天不喫飯都不會餓。別人都替她擔心說,姊妹,你三天不喫飯不得了阿!她能說,我裡面一點不餓,這個飯我沒有法子喫下去。

所以當弟兄姊妹禁食的時候,若是能覺得餓,不如快快去喫飯,不必假冒為善,那是得罪神的。乃是當一個難為,一個重擔,一個心情,壓在你身上,叫你喫不下,好像裡頭沒有地方可以容納飯了,因為難處重擔把你裡面佔滿了。這個時候你不禁食也得禁食。所以該不該禁食,就看你不喫餓不餓。能餓就不要禁食,能不餓就要禁食。

玖 幾點該注意的事

末了再看幾點禁食禱告該注意的事。第一,如果真是有一個負擔,壓你到一個地步,非禁食不可的話,請記住,永遠不要光禁食而不禱告。要禁食而禱告。要盡量把禁食的時間,禁食的心情,禁食裡頭的重壓,都化作禱告。有經歷的人都知道,這一種禁食禱告,完全是脫離了套文,也不必思想,也不必記憶,完全是從裡頭發出來的。光禁食而不禱告,是最喫虧的事。你的身體要喫虧,你的精神要受傷,連你的靈都要受到虧損。並且沒有禱告,你的負擔也難成全。所以甚麼時候你有重壓,把你壓到一個地方,非禁食不可的時候,你就要盡力禱告。這樣的禱告會變作你靈裡的食物,也會叫你的精神得到相當的安撫,並且叫你的身體得到一種能力的供應。禁食不禱告,是一個大的消耗;禁食而禱告,是一個大的恢復。

其次,你在禁食禱告的時候,一直要提防有太多的事,成為你的負擔。不要禱告負擔以外的事,只要專一的為著那一件事禱告就可以了。你為甚麼這樣重擔壓身?你為甚麼這樣憂傷?你為甚麼這樣過不去?你為甚麼能這樣不喫也不餓?你就該專一的為著那一件事禱告。也許是為著福音,也許是為著教會,也許是為著某一個靈魂得救。我們的錯處,是當我們禁食的時候,還掛著許多別的事。凡這樣掛著許多別的事來禱告的時候,都是不該來禁食,因為還沒有到不能喫,不能喝,非到神面前禱告不可的地步。

真實的禱告都是因著人愛神,活在神面前,摸著了神的心意,神的靈就把神要作的一件事,變作很重的負擔壓在人身上,壓到一個地步,叫他沒有辦法喫喝,這個時候自然得禁食,並且要到神面前去禱告,這樣禱告的結果,當然是成全神的旨意,趕逐魔鬼,而且帶進神的權柄。

末了還有一點該注意的,就是當你真的有負擔要來禁食的時候,你不要作得太過。要學習在神面前有一個平衡。千萬不要以為說,主耶穌不是禁食四十天麼?摩西在山上不也是四十天麼?所以我禁食十天、八天都不要緊。二十多年以前,我就曾看見一個姊妹,因為禁食太過,身體太軟弱,精神過於疲憊,撒但就乘機攻擊她,別人也沒有法子幫助她,最後她就一直禁食到死。所以我們一面不要輕易禁食,另一面真有負擔的時候,也不要作得太過,要有一點平衡,作得差不多了就該停住。

最後,盼望在我們中間,一地一地,一時一時,都有人在那裡有禁食的禱告。在我們事奉主的過程中,總應該到一個時候,有的事我們在神面前過不去,我們就必須用禁食禱告來對付這些事。

文章來源:http://www.lsmchines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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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1日 星期三

文章分享:成功的母教 愛神、愛教會、愛人 榮耀秀(PERAL G. YOUNG)

成功的母教
愛神、愛教會、愛人    榮耀秀(PERAL G. YOUNG


 榮耀秀 教士


她充滿了愛,不但愛神、愛教會,也愛人,越是別人討厭的人,她越去愛她。

我要再回臺灣時,她大可以說:噢,你在中國已那麽多年,現在最後這段時間陪我不是很好嗎?
不,她一句這樣的話都沒有講。她一生直到最末了,神的事總擺在第一。



【編者按  榮耀秀教士是爲神重用、獻上一生爲中華的傳教士,以下是她爲她母親所作的見證,顯明她母親平日無論在家庭、在教會、在社會都是個身體力行的敬虔聖徒。就這樣,她潛移默化地教導了自己的子女也成爲愛神、愛教會、愛人的好基督徒。】

我不是特地誇自己的母親,盼望弟兄姐妹不要想到是榮姐妹的母親,只要想到是一位在主裏的姐妹,叫我們學習她的榜樣。

我先提到她愛神的心。我一想到她,就覺得她好像沒有自己。比方她生下我:頭生的孩子以後,並不知道以後還會有四個孩子,就將我獻給主。我小時候,她常提醒我耶穌最後的命令: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十六:15)所以我長大以後從來沒有想到別的道路:我當然要到遠方去傳福音!

我看見她的生活,在一切事上,神是第一。剛剛有弟兄在這裏提到要順服神,遵行他的旨意,在這一方面我母親是個很好的例子。她愛神的話,也會背誦。常提醒我神話語的寶貴:都比金子可羡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詩十九:10)她不但常常讀、常常背誦,而且常常照著去行,像耶穌說的,聽見他話又去行的才是有福的。

無論她自己喜歡否,只要知道是神的旨意,她一定要去遵行。她也嚴格地要求我們這些孩子要照神的話去行。她非常注意聖經中神的命令,而且在生活中每件事上都要遵守神的命令。

她不但愛神,也愛神的教會。比方爲了禮拜天的聚會,禮拜六她就要預備好一切,預備好禮拜天要吃的東西,這樣主日能專心敬拜神;也預備好奉獻金,免得主日上午匆忙。她總是早一點去教會,從來不遲到,她愛神、敬畏神,而且一直如此。

不但參加主日聚會,禱告會也一定參加,還有周間別的聚會,這樣教會有什麽需要她就可以幫忙。她不會宣揚說她要做這做那,她就是去做,而且很留意那些小小的需要。她常常想到教會的需要,有時天氣不好(加拿大有時有大風雪),她就會特別告訴我們:哦,今天我們一定要去,因爲可能許多人不去,所以我們一定要去。她最看重的是禱告會。爲什麽呢?因爲人不多。她若知道有關聚會人比較少,她一定要去參加。

她充滿了愛,不但愛神、愛教會,也愛人,越是別人討厭的人,她越去愛她。我記得在我們家附近有一種人,非常懶惰,政府對他們的生活有一點補助,他們不肯工作,男的種一點地,女的摘一些花,或做一些簡陋的玩具去賣,正常的工作則不肯做。其中有一位老太太最喜歡到我們的家,知道我母親一定會買她的東西,還會給她東西吃;而且喜歡中午來,可以吃頓飯,因她知道其他時間來只有一點點心!我們孩子都覺得她很討厭,但母親說:哦,她很可憐。她也喜歡跟他們傳福音。

我們家有個大花園,有時需要一個男人來幫忙,我記得母親總是找一個身體有缺陷的弟兄,他做得不好,一定許多人不要請他。可是母親不會主動告訴人爲什麽請這樣的人,除非你問她。她並不宣揚說:哦,這個人很可憐,我們請他做,可以幫助他。不,她只是很自然地去做,常常想到別人的需要,不管是身體、靈性、生活上的需要。有時我覺得太過分了,心裏會問:媽,你自己在那裏呢?

在信心方面,她也是完全的。我只講一個例子: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我在中國大陸,關在日本集中營三年,後兩年與外界完全隔絕通訊,我的弟弟在歐洲戰場四年,常在危險當中,我妹妹的未婚夫也在那裏。我另一個弟弟在加拿大生很嚴重的病,我父親也有病,全家都在苦難當中。可是以後我回家,我的弟妹告訴我,那時她看見我母親十分平安!怎麽可能呢?她不關心我們嗎?當然不是!一方面她全心倚靠主,一方面她不敢不平安,她知道憂慮不平安是違背主的命令,是犯罪。我實在看見她無論在愛心或信心上都竭力遵守神的命令。

在聖潔方面也是如此。她特別留意她的言語。剛剛我們提到詩篇十九篇,在最末了一節說:願我口中的言語,心裏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悅納。這是她會背誦,也非常留意的經文。我們五個孩子都知道,母親絕不會講一句玩笑話,她說一句話,你不須問她是真的嗎,因爲一定是真的。她也不說批評論斷別人的話,她會告訴我們:神的話不是說不可論斷人嗎?愛是不計算人的惡。愛能遮掩許多的罪。而且她自己總是竭力去遵行。

有一個主日上午,她早一點去教會,坐在椅子上親近神,那時她年紀已經大了,有一個管堂的弟兄正在檢視整個會堂,留意各方面是否預備整齊了。他不太小心地弄出一些聲音來,尤其是他不時要出入講臺後的門,每次都砰然關上門。我坐在母親旁邊,她悄悄地對我說:我盼望他能安靜一點。我可以感覺到她覺得討厭,不能忍耐。可是會後回家路上,她向我認罪:剛剛我講的那句話不對。她就是這樣小心地討神喜歡。

雖然她那麽小心地過生活,卻不會變得很古怪。反而很自然,人人都喜歡跟她在一起,她的笑聲如銀鈴,那麽好聽,充滿了喜樂。我記得我們孩子覺得她像我們的大姊,她喜歡與我們一起玩,非常自然。在一切事上找不到什麽毛病。而且更寶貴的是,一直到最後,九十六歲,都是如此,所以她進到榮耀裏。她被主接去以前,我最後一次回國,她已九十二歲,我看見她仍堅守不移。她身上沒有病,但沒什麽力氣,做許多事都不方便,白天卻一個人在家,因家人都去上班,所以我在家期間對她而言是很方面、很快樂的事。我彈琴,她唱詩,我也可以陪她談話、禱告,也可以開車帶他去醫院看病人等,她很喜歡。我要再回臺灣時,她大可以說:噢,你在中國已那麽多年,現在最後這段時間陪我不是很好嗎?不,她一句這樣的話都沒有講。她一生直到最末了,神的事總擺在第一。耶穌在她身上能彰顯他自己,他能藉這位姐妹彰顯他的榮形來吸引人。

她被主接去前幾天,教會的牧師去看她,以後去我弟弟家,告訴他,他與母親在一起說話,看她的樣子,他得著一個前所未有、說不出來的經驗,之後不久,她就被主接去,在榮耀裏被主接去。我相信她已經進到完全的地步,變成耶穌的樣子。我實在羡慕,我真的羡慕,我實在太不像她。

我們一定要像她:我想不要說像她,要說像主耶穌。剛剛弟兄提醒我們神能作成在我們身上:藉著耶穌基督住在我們裏面就能成全(參來十三:2021)。求主加添我們愛神的心,敬畏神的心,因爲時候快到了。

本文出處甘泉季刊 http://www.springsf.org/07/big5/16.htm

2015年1月5日 星期一

文章分享:《生命之思》信耶穌要來真格的 2015-01-04 | 殷穎(牧師)

《生命之思》信耶穌要來真格的

2015-01-04 | 殷穎(牧師)
對於那些假牧人、假信徒,耶穌引證以賽亞先知的話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這便是他們的特徵,要立刻辨認出來並不容易,但相處久了,總會露出馬腳,看出端倪…
作為教會牧者,一定會知道他牧養的羊群中,哪些是真正的信徒,哪些是假的;如同農夫,天天巡視他耕種的麥田,也會知道哪些是稗子,哪些是真正的麥子。
 
而作為一個信徒,在一個教會裡待久了,也能辨認出教會的牧師是真的還是假的;夫婦之間,體認更深。有一位牧師娘說,你們最好讓你們的牧師不要下講台,因為一下講台,他的生活(身教)便不是那麼回事了。所以討論信耶穌是否要來真格的,還是很重要。
 
沒有一個教會完全聖潔
在普世眾多教會中,假牧者與假信徒會是少數嗎?真金不怕火煉,即使在世時難以辨識,最後在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台下,都會原形畢露,根本不可能再裝假。何以教會會有假牧者與假信徒存在呢?這是一個嚴肅的問題;根據基督的教訓,稗子為魔鬼的工作。
 
聖經上說:「耶穌又設個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像人撒好種在田裡,及至人睡覺的時候,有仇敵來,將稗子撒在麥子裡就走了。到長苗吐穗的時候,稗子也顯出來。田主的僕人來告訴他說:主啊,你不是撒好種在田裡嗎?從哪裡來的稗子呢?主人說:這是仇敵做的。
 
僕人說:你要我們去薅出來嗎?主人說:不必,恐怕薅稗子,連麥子也拔出來。容這兩樣一齊長,等著收割。當收割的時候,我要對收割的人說,先將稗子薅出來,捆成捆,留著燒;惟有麥子要收在倉裡。」(馬太福音十三章24-30節)
 
所以教會中有假信徒不值得驚訝,也可確定世界上的教會絕對沒有一個是完全聖潔的;最屬靈、最熱心的教會,撒但的工作最勤,稗子也最多,都要等到收割的時候(末日)才能一個個揪出來擲入火爐中,燒成灰燼。
 
基督門徒也會失落跌倒
這裡有一個可討論的問題是,基督十二門徒中的猶大,他由開始便為魔鬼的安排呢?抑或後來見財起意而跌倒的呢?聖經內並未明示,主耶穌只講了一句:「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馬可福音十四章21節)猶大頗有才幹,還能擔任耶穌團隊中很重要的角色,為司庫掌管銀錢的口袋,並且常取其中所有的,是一個貪婪的賊,最後也出賣了耶穌。
 
主是無所不知的,猶大的來龍去脈,祂當然十分清楚,但主還是要他掌管銀錢。但在最後晚餐中,主正式警告猶大,應該還給他最後悔改的機會。如果猶大能向主坦誠認罪悔改,主會不接納他嗎?
 
三次不認主的彼得會比猶大更好嗎?其實許多刻意反對耶穌的人,後來都悔改了,成為主重用的僕人。使徒保羅不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嗎?罪人只要肯悔改,不會被拒於救恩門外。
 
假信徒與假傳道的特徵
對於那些假牧人、假信徒,耶穌引證以賽亞先知的話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馬太福音十五章8節)這便是假信徒與假傳道人的特徵,要立刻辨認出來並不容易,但相處久了,總會露出馬腳,看出端倪。我們看到不少這樣的「信徒」與這樣的「傳道人」,等到他們原形露出時,其惡劣的影響,便會讓一堆人倒下。
 
早些時候,美國有兩位著名電視佈道家的惡例;往近處說,有一所世界最大教會的牧者也做了不好的榜樣,皆為響噹噹的人物。他們都不會像是稗子,否則魔鬼怎能化妝成天使(參哥林多後書十一章14節);而且根據主的教訓,要讓稗子與麥子一同生長,非萬不得已,不要拔出,因拔稗子會傷及麥子。每當教會中有一位重要人物敗露,都會讓一大片信徒失去信心,傷及教會。正是主所云:「不必,因為拔稗子,連麥子也拔出來。」
 
信仰生活可敬典範
我生平能確認是真正信徒的有一些,但不很多,因為有不少人相處長久,後來才發現當初的體認並不正確。按說人不可批評別人的信仰,只有神才能洞察人心,但仍然有幾位我最佩服的信徒:一為我幼年讀書時的王華亭校長;一為我生命得助最深的劉道生牧師(二○年代中國教會復興時的佈道家);另一位則為主譯聖經《現代中文譯本》的許牧世弟兄。
 
牧世被主接去後,其夫人譚天鈞姊妹委我為他編輯一本紀念冊《基督的謙和勇士》。我與許牧世弟兄在文字事奉中相處頗久,對其基督徒的人格風範體認較深;許氏可以「真信徒」相許,生平處事從不虛偽,與之交往後便會了解他做事做人認真的程度,讓人驚服;只要他認為不對的事,對任何人都不徇情面,從不會外圓內方,而為「內外皆方」的人。我請張曉風姊妹在許氏紀念冊中寫篇對他的感想,她寫下「『玩真的』的人」,見證他的信仰,對牧世兄的刻畫入木三分。
 
在這個世界上有幾個人信耶穌是來真格的?我當然不知,但我生平中卻曾看過幾位,雖然不多,但均為信仰生活中的典範人物。
 
義無反顧的信仰宣言
有時人們會想,人如果對信仰來真格的,怕在這個世界上會活不下去,會被虛偽的潮浪吞噬。這是真的嗎?但以理書中便記載了三位鐵骨錚錚的信徒,當權傾中東的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製造了一個金像,要全國人向金像下拜,凡不俯伏敬拜者,立即投入烈火窯中。此令一下,誰敢違抗,卻有三個人沙得拉、米煞與亞伯尼歌均抗旨不拜金像(參但以理書三章)。
 
這個故事使我想起日本名作家遠藤周作在其小說《沉默》中,描述一位十七世紀葡萄牙天主教耶穌會的神父,在日本受到政治宗教迫害,最後被迫無奈,終於踐踏了耶穌像,表明放棄信仰的故事。作者在《沉默》中為他多方辯護,認為他放棄信仰是由於神的沉默,而沉默便是一種對人們在苦難中的回答之神學深度探討。
 
《沉默》的故事,與但以理書中記載的這三位對信仰堅忍不拔、寧入火窯的情況相反;這三位殉道者抱了必死的決心,但他們並未確定得到了神的保證,能全身而退,然而三位堅信者如此說:「尼布甲尼撒啊,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以理書三章16-18節)他們的話中之「即或不然」一語,最讓我們肅然起敬,這表示他們投入火窯中,即使神不施拯救,也義無反顧。這三人的信仰才是來真格的,後來神也拯救了他們。
 
信耶穌便要來真格的。《沉默》中的變節神父,雖有許多理由可以辯解,但很可能也都為反見證;你想不想也往火窯中走一遭,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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