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後二章》
【對有關主再來的說法,信徒當知道什麼?】
1. 這裡提到主降臨時的「聚集」,與來10:25不
可停止「聚會」,用了同一個希臘字。今天基督徒的聚會應該是那日榮耀聚集的小影,我們今日在聚會中敬拜讚美,那日將有何等榮耀的敬拜;今天在聚會中聆聽神
的道,那日將心領神會,進入神的奧秘中;今天在聚會中我們在安靜中默觀(等候神、注視祂),那日將面對面;今日眾聖徒彼此相顧,那日將進入完滿的聯結。
2. 勿輕易動心
1) 此處「心」指悟性、心思,也可包括全人在心智上的光景;這裡強調的不是感覺被牽動而已,乃是對主再來的認識與了解,不會輕易被引動改變。
2) 這裡動詞是簡單過去式,非指一持續的狀態,而是一突發的行動。
3) 保羅的意思是勿像錨未拋牢的船,隨風搖動(此字在來12:27~
28譯作「震動」)。
3. 勿驚慌(be troubled)
1) 此字新約共出現 3次,另外二處用在太24:6,可13:
7「總不要驚慌」,皆指與主再來有關的事或風聲。
2) 動詞是現在式,表達持續在驚慌受攪擾的狀態中。
3) 凡是遇見人提到有關主再來的日子,末日是何時辰,都不要動心驚慌;保羅特別說「人不拘用什麼法子」,意思是它會以各種形式出現,但我們都不要被誘惑。
4. 哪幾種方式叫信徒受攪擾?
1)
有靈──可能指超自然的方式,如先知的話等。
2)
有言語──可能指講道或各種口傳的方式。
3)
有冒我名的書信。
5. 什麼內容會攪擾信徒?──「主的日子現在到了」。
【離道反教】
1. 「離道反教」(帖後2:
3),此字有rebellion(背叛)之意,特別指政治或軍事上的背叛。非指離棄起初的愛心等,乃指定意與神敵對。這裡用了定冠詞the rebellion,是他們已熟悉,受教過的事。
2. 大罪人(帖後2:3~4),原文是「不法的人」,與第7、8節相同。各種說法:羅馬皇帝(特別是尼羅)、羅馬教皇(改教以後的說法)、敵基督、撒但成了肉身(很多人的說法)、末世某一個特定的人,有一天顯明出來。
3. 保羅的形容:大罪人(不法的人),強調其與神的律法相背;沈淪之子,強調其結局。主曾用一樣的詞在猶大身上(約17:12「滅亡之子」);抵擋主,高抬自己,此處兩個分詞只用同一冠詞,是對不法之人的形容;甚至坐在神的殿裡自稱是神,此處「甚至」原文so that之意,表明這是他高抬自己必然的結果。E.g.東方閃電。
² 最近在中國發源也被禁止的《東方閃電》,以《全能神教會》為名,在台灣發展。在各大報登廣告超過十次,宣稱他們是末世神的工作,引用聖經一些使徒的書信,但宣稱聖經已過時。他們說,到有一天,神也不叫耶和華,不叫耶穌,也不叫彌賽亞,他就是「造物的主」。
² 在中國大陸,他們以「全能神」、「末次道成肉身」、「東方閃電」、「女基督」為宣傳,打著基督教的旗號,卻是另外一個宗教。
² 中國政府公開的資料,說東方閃電,又稱全能神教會,於1993年開始出現於河南省,利用女色、撒謊、毆打、綁架、禁錮等操控方式傳教,已被定為異端邪教,遭到強力掃蕩。
² 2012年,東方閃電以「全能神教會」的名稱繼續活躍於大陸、香港、台灣等地區。他們吸收信徒的方法與步驟有四:臥底、鋪路、跟進、脅迫。
² 據悉,東方閃電的真正創始人為黑龍江阿城人趙維山,1991年逃到河南省清豐縣。他推崇河南一名鄧姓(或楊姓?)女子「全能」為神,是「女基督」,講解異象,只有數名女子可以接近她,記錄「女基督」所說的話。趙維山自己則被教眾稱為大祭司「全權」,負責組織行政。2001年,趙維山前往美國尋求政治避難,公開了自己東方閃電發起人的身份。
² 我相信,當教會有更健全的建造,神百姓被帶領扎根在神同在裡,找到住在主裡面的生命與生活,不會喜歡東參加一個聚會,西趕一個特會;就是在小組裡,也是以神的道、追求主為核心,就通常不會輕易受這類團體的影響。
² 遇這類情況都要小心:1) 告訴你只有你和少數人能領受;2) 要你先不要跟教會領袖講;3) 鼓勵你休學或離開家人,好更全心獻上;4) 要你跟他發生某種特殊關係(有時包括性關係),才能得著特別的恩寵或祝福;5) 外在要有某個記號,或一個通關秘語,或需要花錢作哪些事,才會得著特別的法力等等。
4. 攔阻的(帖後2:5~8),第6節是中性分詞,第7節是陽性分詞。各種說法:
1) 羅馬帝國(中性),某位皇帝(陽性)。這是許多學者的說法。比方有人認為這位不法的人是尼羅(尼祿),還受他前一任皇帝的攔阻。
2) 猶太政府(中性),公義的雅各(陽性)。這是Warfield的說法,這位不法的人指羅馬的皇帝們。
3) 保羅引用當時的神話傳說,這是許多現代學者的說法。
4) 向外邦人宣教(中性),宣教士(陽性)。這是Cullmann的說法,向外邦人宣教尚未成全,不法的人不會顯露。
5) 命令法則──可中性,也可擬人化而成陽性。比方羅馬的法律,或其他法律,限制了那不法的人。
6) 指聖靈,這是Scofield Reference Bible的說法。意思是末時會有一日來到,聖靈將離開世上,讓那不法之人顯出來。
7) 從第5~6節顯然保羅告訴過帖撒羅尼迦人這攔阻的是什麼,但他並未在此指出來,所以成為我們今天解經上的困難。
5. 不法的隱意,原文是不法的「奧秘」。聖經中的奧秘常指若非神顯明,人就不明白的事。福音是個奧秘,但罪也有奧秘。
6. 神掌權。保羅強調神掌權,必要滅絕那不法的人,以安慰教會。神要用口中的氣,和降臨的榮光廢掉他,口中的「氣」在原文與靈同一個字,神的靈有創造的能力,也有毀滅的能力;降臨的榮光,使不法之人站立不住,而永遠離開主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帖後1:9),使信的人被帶入榮耀中永遠與神同在(帖後1:10)。今天我們當竭力追求,要遇見神,看見祂的榮光,並操練住在祂榮光中,好使我們習慣祂的榮光,不至於在那日來到時站立不住。
7. 我不知道這離道反教的大罪人、沉淪之子、不法的人,是已發生在教會歷史上(歷史上有些人的表現似乎蠻接近這裡的形容,有的是獨裁者,有的是世上有名望的人),或是主再來之前才有的;但有一點我們能確定,這一位來時,並不會帶來毀滅性的災難,相反的,他自己將遭毀滅。
8. 如果那時我們還在世上,不要失去信心,啟13:10提到獸在世上橫行時,說:「聖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歷史上,有許多神兒女在遇見極大迫害或苦難時,就是這樣存忍耐與信心的。
【不法之人的工作】帖後2:9~12
1. 假冒:這裡用了幾個字都常用在主身上,很多邪靈的工作都是仿冒的。
1) 異能:行出神蹟的超自然能力。
2) 神蹟(記號、預兆):為要引人注意神蹟本身之外的事。
3) 奇事:世人無法解釋的。
4) 「不法的人來」,此處「來」與主「降臨」(帖後2:1)同一字。似乎保羅有意強調其迷惑人的假冒。
2. 迷惑誰?
1)
沈淪的人。我們若決心跟隨主,愛主愛人,就不會是沉淪的人。
2)
不領受愛真理之心的人。真理指福音真理,或是敬畏神之真理,非世俗哲學性的真理。如果你追求的只是會悸動人心的事,比方名講員、大場面、神蹟奇事、預言等,就可能較容易被仿冒品所騙。
3)
不信真理、喜愛不義的人,不只活在不義中,甚至以此為樂;對他們而言惡即是善。如果你不認真對付不聖潔,包括潛藏的私慾,容讓情慾、貪財管理或影響你的心,就可能會逐漸挪移帳棚,靠近所多瑪,至終陷入罪中卻不自知了。
【保羅的主旨】帖後2:13~17
1. 保羅無意要人只專心研究末世的奧秘,乃要人專心在真道上堅固成長。
2. 靈程經歷(帖後2:13~14):保羅常用幾句精簡的話,將救恩講得全備:
1) 神揀選你們作初熟的果子以致得救。要有跟主個別的關係,知道自己蒙揀選,而非只是個統計數字。獨自一人時,有機會安靜地察驗我們是否真實面對面認識主。
2) 藉著信真道(對真理的信從),也藉著聖靈的感動(運行、膏抹、孵育),能成為聖潔,以致得救。不要只注重經歷或超然的經歷,乃要看我們的經歷是否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使我們更渴慕純淨潔白。
3) 為此,祂藉我們所傳的福音造就你們,使你們可以得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光。
4) 聖
徒得著這奇妙救恩,也是藉著神口中的氣(聖靈以及神的道),和祂降臨(顯現)的榮光。神同樣的作為,對滅亡的人與對得救的人意義不同。也許我們可以這樣
說,從神出來的都是祂聖善的靈,以及祂同在的榮光與權能,但因著人的心就帶來差異。神並非一手拿鎚來審判,一手拿禮物來賞賜;祂發出一樣的事,結果不同。
3. 勉勵(帖後2:15):站立得穩(參林前16:13,加5:1,腓1:27,4:1,帖前3:8)、堅守(抓緊、保持)。基督徒應該從得救之初,就有真實的得著,被聖靈充滿,有神的同再,之後生活的焦點是持守、站住。
4. 內容:「所領受的教訓」原文是所被教導的傳統。保羅強調他傳的不是新教訓,乃是古道(耶6:16)。教導的方式包括口傳的與信上寫的。教會應該有許多教導是不隨時代而改變的,也是不需要經常弄出新花招的;就像彼得晚年也提到,他教導的是過去一再教導的事。我很高興我現在還常教導許多二、三十年前我就教導的事,那些都不會退出流行的。
5. 祝福與禱告(帖後2:16~17)
1) 祝福之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父神(愛我們,開恩賜下永遠的安慰、美好的盼望)。
2) 內容:安慰你們的心,在一切善行善言上堅固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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