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日 星期二

文章分享:再論神的旨意


再論神的旨意 台北信友堂 康來昌牧師
 文章出處: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proc=read&bid=5&msgno=19

但是,信心增長以後的基甸,就不再求證據了。

你在大原則上作一個順服神旨意的人,你在生活細節中就會大有安息的走在神的旨意中。

不要再把神的旨意淪為律法化了,乃要專心信靠、尋求、認識祂




不要忘了,我們是死人;死人能行什麼神的旨意呢?除了相信「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中,(是神)叫你們活過來」(弗二1),除了乖乖接受祂「豐富的憐憫」外,什麼都不能做。

不要忘了,我們是病人,而且病入膏肓;病人能行什麼神的旨意呢?除了喊:「可憐可憐我們」(路十七13),承認自己「腰彎得一點直不起來」(路十三11),乖乖的俯伏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路五12),什麼都不能做。
不要忘了,我們是嬰孩;嬰孩能行什麼神的旨意呢?除了乖乖接受父神的餵養、保抱、懷搋、拯救到底(賽四十六3、4)外,什麼都不能做。
不要忘了,我們是奴隸,是魔鬼、情慾和死亡的奴隸;奴隸能行什麼神的旨意呢?除了靜待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我們從為奴之家帶到流奶與蜜之地,什麼都不能做。

重生得救以後,我們更要看自己如同已死,是病重、幼小、無能的,更要凡事依靠神這就是「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林後四10),因為,「你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林前十五36)。




我們在想遵行神的旨意、做這做那之前,一定要更堅定清楚承認,自己什麼都不能做,只能求主的作為能行在我身上。認識這一點,才算懂得什麼叫做「神的旨意」。不是你要為神做什麼,是你要接受神為你所做的;也就是信祂,才叫遵行神的旨意。




問什麼是神的旨意的人,大都不懂因信稱義,不懂恩典,不知人罪孽深重,一無所能問這問題的人,不論多謙卑,仍是太驕傲,不知道自己是多麼不好,更不知道神是多麼美好。




蒙恩之後,應更謙卑,因「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加五25)。絕不能以為重生之後,就可以靠自己了;不,「你們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加三3)我們靠著聖靈,過聖潔生活(帖前四3),傳揚福音,彼此相愛。這種神的旨意,是經上明白記載的一般原則,是人人知道,且要去遵行,而不是去探索的。




可是,身為基督徒,對神的旨意卻明知故犯:不走十字架的窄路、不對付肉體、不捨己愛人,卻想要知道神會怎麼引領生活中的細節。這是緣木求魚,因小失大,甚至惹神憤怒。



一般而言,神並不要我們知道明日如何:「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雅四14)只要我們「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彼前四2)。屬 血氣、體貼肉體的基督徒,「隨從外邦人的心意」(彼前四3)、「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約壹二15),一心想回埃及;這種錯誤,已經違反神旨意的大方向 了,再痛哭流涕、禁食禱告問神:「主啊,我走哪條路回埃及才合祢的心意?」或者是,一心想留在所多瑪,堅決反抗神旨,然後苦苦哀求、迫切尋問:「主啊,我 在所多瑪做什麼工作才合祢的旨意?」這豈不是惹神的憤怒嗎?




 即使不是故意犯罪,希望事事都有個異象、聲音、神蹟來確定神的旨意,仍犯了兩個錯誤:



第一,把自己從成人變成孩子。不用那在聖靈光照和神的話語管束下的心智去思想、考量、判斷,而想靠外在的兆頭行事,實在是極其幼稚和不成熟。




第二,更危險的是,想要用奇特經驗來確定神的旨意,很容易上魔鬼的當。《申命記》十三章指出,異端的產生,就是有人因著神蹟的發生,去「事奉素來不認識的別神」(申十三2)。



聖經中神的確給某些人一些特殊的屬靈經驗,例如基甸經歷了:




一、火燒盡肉:「基甸說:我若在祢眼前蒙恩,求祢給我一個證據,使我知道與我說話的就是主。耶和華的使者伸出手內的杖,杖頭挨了肉和無酵餅,就有火從磐石中出來,燒盡了肉和無酵餅。」(士六17、21)



二、羊毛乾濕: 「我就把一團羊毛放在禾場上:若單是羊毛上有露水,別的地方都是乾的,我就知道祢必照著所說的話,藉我手拯救以色列人。次日早晨基甸起來,見果然是這樣; 將羊毛擠一擠,從羊毛中擰出滿盆的露水來。基甸又對神說:求祢不要向我發怒,我再說這一次:讓我將羊毛再試一次。但願羊毛是乾的,別的地方都有露水。這夜 神也如此行:獨羊毛上是乾的,別的地方都有露水。」(士六37-40)




三、米甸人的夢:「當那夜,耶和華吩咐基甸說: 起來,下到米甸營裡去,因我已將他們交在你手中。倘若你怕下去,就帶你的僕人普拉下到那營裡去。你必聽見他們所說的,然後你就有膽量下去攻營。於是基甸帶 著僕人普拉下到營旁。米甸人、亞瑪力人,和一切東方人都布散在平原,如同蝗蟲那樣多。他們的駱駝無數,多如海邊的沙。基甸到了,就聽見一人將夢告訴同伴 說:我做了一夢,夢見一個大麥餅滾入米甸營中,到了帳幕,將帳幕撞倒,帳幕就翻轉傾覆了。那同伴說:這不是別的,乃是以色列人約阿施的兒子基甸的刀;神已 將米甸和全軍都交在他的手中。」(士七9-14)




但是,信心增長以後的基甸,就不再求證據了。



相反的,對神清楚的旨意不願順服,反而求助靈異時,只會在恐懼中死亡。例 如:掃羅非常清楚神的旨意,卻一再地不聽從:「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 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撒上十五22、23)表面獻祭、內心悖逆頑梗的掃羅,最後就去交鬼,他的下場是:從「懼怕、心中發顫」到 「窘急、甚是懼怕、極其驚恐」(撒上二十八5、15、20、21)至終悲悲慘慘地下到陰間。




如果,你還覺得神的存在不實際、聖靈的引導不明確、十架窄路太抽象、捨己對付肉體太痛苦,想想看:偶像多麼實際、明確,看得到也摸得到;而且體貼肉體走世界的路,很舒服、很清楚。但是,這些實際、明確、看得到也摸得到、舒服又清楚的路,是通往地獄之路。




再一次,我要強調:你在大原則上作一個順服神旨意的人,你在生活細節中就會大有安息的走在神的旨意中。你一樣在讀經和禱告中尋求神的旨意和呼求神的帶領(大衛、先知、耶穌、保羅、使徒和歷代聖徒不都是如此嗎?),但你不是就放棄思想、判斷、反省和對付(捨己、背十架),只求看見異象、異夢,和聽見先知預言。要一個權威者(無論是人事物或神蹟奇事)告訴你如何做,這是奴性、是長不大的孩子,也留下破口給魔鬼。要知道,你永遠都不能靠找對工作、出對國、移對民、娶對妻子、嫁對老公……,來討神的歡心,或使自己前面的道路平順快樂一些。因為,「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來十一6),「人非有信,斷不可進入神的安息;信心要與所聽見的道調和」(來四3、2)。不要再把神的旨意淪為律法化了,乃要專心信靠、尋求、認識祂求主幫助我們,不要一面說:「耶和華的命令,我已經遵守了。」一面又讓神對我們說:「我耳中聽見有羊叫牛鳴,是從哪裡來的呢?」(撒上十五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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