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享 培養兒女 5-4
也許有人會問,是否訓練孩子時都不需要處罰了(譯註)。我相信如果照我所說的方法來對待孩子,就很少需要處罰。當需要處罰時,應該有一定的原則,應該根據他們的行為來處罰。神對處罰的看法是:「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六7)
譯註:聖經對此問題的看法,請參考箴言第十三章二十四節:「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並箴言第十九章十八節;二十二章六、十五節;二十三章十三、十四節;二十九章十五、十七節。
哈里遜小姐在她所寫有關訓練孩子的書中說:「受報應的處罰法是非常要緊的。它的訓練價值遠超過最常使用的任意處罰法。受報應的處罰法能符合孩子公義的本性。只要幫助他明白所有的不方便、不舒服、疼痛和羞恥都是由他的行為所造成的自然後果。那麼他多半就會毫無反抗或仇恨地接受這個法則。大自然就是這樣來教導我們學習她的法則。譬如孩子的手放在火爐上,大自然不會派旋風來罵他不懂事。只是他會被燙到而已。他被自己行為所造成的自然後果所處罰。
要是他再次違反了這個法則,他又會被燙到,很安靜地,沒有從大自然來的勸告、威脅或警告,他會很快地學到功課,遠離火而毫無怨恨。大自然的方法總是這樣,每一個行為會帶來後果,而不是沒有原則的,做母親的難道不能從大自然學習這個偉大而必須學的功課嗎?難道她不能靜下來安祥地教導孩子學習人生的這個重大功課嗎?就是一切的罪和過錯都會帶來相關的報應,母親愈讓孩子受到行為的報應,孩子愈容易學會這個必須學的功課。
我很相信和孩子交談並講理由也是一種訓練的方法,最好儘可能對孩子灌輸原則比叫孩子害怕更好,有時候我們會說孩子都不講理,但是根據我的觀察,我相信如果我們能夠恰當而善解人意地和他們談他們所能瞭解的事,那麼我們會發現他們實在是有理性的人,而且善解人意的知道如何在孩子的理解範圍內去解釋事情,並且使他們愛她所愛的,恨她所恨的,在她手中握著大有功效的武器,就是利用孩子豐富的想像力,不曉得什麼原因,大多數孩子都活在一個「假的」世界裡,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從早到晚,正常、普通的孩子總是興致勃勃地不斷扮演著他們曾經聽過的人物,不論是天使、神仙、聖經人物、國王、王后、公主、小馬、家畜、花朵、蔬菜、玩具甚至桌椅,這些他們所巧妙並耐心地扮演著的人物,對 他們來說顯然是比周圍真實的人物更加真實,那麼瞭解孩子的母親會知道如何利用孩子的這種特性將想要教導的高尚理想和智慧觀念帶給孩子,她會用某個「假的人物」讓它在假的艱難環境中奮鬥成功。這樣能激發孩子渴望效法那些偉大、高尚的行為。
舉例來說,假如一個孩子特別自私或殘酷,母親也許會教訓、指責、脅威、責罵和處罰,但都沒有效果,如果她利用孩子的想像力描述某個具有美德的英雄或女傑(譯註),好讓他看出頑皮的可惡和善良的美好,這樣就能激起孩子裡面喜愛善良的心,並渴望將想像中的理想觀念「扮演」出來,換句話說,她能藉此於罪惡還沒有在孩子心裡建立權勢之前,先讓善良佔有他的心。幾天以前,一個四歲的小女孩必須做一件相當難的工作,當她去做時,她很高興地說到母親跟她提過的一個幻想的女孩,「當然伊蒂斯也會願意做這件事」,因為幻想的伊蒂斯,這個小女孩以這個工作為她的喜樂。
我認識兩個小女孩,她們的母親把她們容易遇到的試探扮成各樣可怕的巨人,讓她們去與巨人爭戰,就幫助她們得勝了這些試探,她們知道這些巨人和戰爭都是「假的」,但卻幫助她們在許多次容易頑皮的時候,得勝了試探。
譯註:魔鬼就是利用孩子的這種特性,藉著電視上的節目來使孩子的行為和價值觀念趨向不善,並灌輸世界的標準在孩子的心裡。
當我想教導孫女某種美德時,我會給她講一個小女孩做了某件事的故事,那件事正是我所希望她做的,通常過了幾分鐘,她會說:「奶奶,你知道我現在要做什麼嗎?」然後她會開始重複我所告訴她的事情,但很明顯地,她以為這一切都是她自己所想出來的,經由孩子天生迅速的同化過程,她已經把我的想法變成她自己的了。
母親是孩子最偉大、最堅強的老師,其他人的影響力是短暫的,但她的影響力卻是持續的。
因此我要向作母親的說:「把你最好的給孩子,把你的時間和精神給他們,和他們說話,時常我們好像覺得把休閒的時間給孩子就夠了。富有的母親常常將照顧自己孩子的特權讓給了奶媽和褓姆,而且她們似乎認為只要孩子穿得漂漂亮亮的,在她們面前有好的行為,就已經盡到了作母親的全部責任,啊!這是多麼可悲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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